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告诉才处理案件直接受理的是公安机关吗

告诉才处理案件直接受理的是公安机关吗
  
  一、告诉才处理案件直接受理的是公安机关?
  
  告诉才处理案件直接受理的不是公安机关,是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直接受理机关是人民法院, 一般刑事案件,先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这就是所谓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没有起诉的公诉案件,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二、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在当代社会不同类型的案件,它的管辖和受理的机关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如果一个人从事故意杀人的这样一种行为的话,是由相关的公安机关来进行一个全权的处理,后续的提起公诉都不需要当事人自己来操心,但是如果是侮辱类型的比较轻微的案件的话,就需要由当事人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告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援助的类型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的类型包括哪些众所周知,我国为了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制定了各种各样的保证制度,其中,法律援助就是一种。它主要是针对特殊......


·结果犯 危险犯 行为犯 举动犯的区别有吗?
      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的区别有吗?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的区别有吗?这四种犯罪是有区别的;举动犯: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结果犯:......


·别人欠我可以报警吗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报警警方是不会受理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解决。没有欠条,但是有相关的转账凭证等可证时借款真实存在,法院也会受理的。被......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一般要怎么判刑?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


·母亲去世后子女不能完全继承房产吗
      母亲去世后子女不能完全继承房产吗?母亲去世后子女不能完全继承房产,因为第一继承人还有其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


·如何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合法的?
      如何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合法的?判断标准:1、判断出具评估报告的主体即评估机构和评估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根据《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


·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一、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


·公司法人更换的流程有哪些
      公司法人更换的流程有哪些?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如果出于某些原因需要变更,就称为法人变更。法......


·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涉外婚姻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这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与抚养费。那么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


·离婚财产约定将来归孩子所有是否有效?
      离婚财产约定将来归孩子所有是否有效?离婚财产约定将来归孩子所有是有效的,夫妻离婚只要双方协商好,都是可以把财产全部给小孩子的;按照合同法,离婚......


·当事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后果是什么?
      当事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后果是什么?一、撤销权的行使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于撤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