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法立案的知识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立案的知识有哪些说到民事诉讼法立案,主要是涉及到民事诉讼法立案时间、事诉讼立案条件及注意事项、起诉状的书写要求等方面的知识。那么,您对于这些问题的知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民事诉讼法立案时间
  开庭时间跟送达和适用程序有密切关系,一般是立案后5日内移送至审判部门,之后就要看何时送达和适用程序了:
  1、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审判部门应当在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2、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
  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则需要公告,一般是在报纸刊登后第93天安排开庭。
   二、事诉讼立案条件及注意事项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立案须知:
   三、立案的身份证件
  1、原告为公民,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告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注:以上复印件均需盖红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人(公民)代为立案的,除提交上述原告本人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4、律师代立案的,除提交上述原告本人身份证明外,须提交律师事务所函、授权委托书,出示律师证,提交律师证复印件。
  5、被告为单位的,应当提交该单位的注册号(北京市企业信息查询)、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等相关材料。
   四、起诉状的书写要求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五、注意事项:
  1、在立案过程中,法官可能会问一些问题,如实回答问题即可。
  2、对立案的程序如果一点都不懂,还不看懂上面的意思,建议你最好咨询或委托律师办理。
  3、在立案过程中,法官审查的条件有时会很严格,和你的看法难免发生冲突,但没必要和法官争吵,立案窗口有很多,可以换个窗口立案试试。
  4、立上案,交完钱并不意味着就回家等开庭通知了。你还要跟踪案件进程,立案时,记下内勤电话,便于询问案件的承办法官,了解案件的进展。
  综上所述,关于民事诉讼法立案,当法院收到了诉讼请求的时候,如果认为案件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情况下算事实婚姻?
      什么情况下算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


·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有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中,聘请的律师有的时候说是刑事辩护,而有的情况下又说成是刑事代理,那究竟这个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有什么区别呢?导致很多人都分不清楚,接......


·抵押担保与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担保与质押的区别是什么?一、抵押担保与质押是什么意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


·石灰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石灰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石灰石购销合同供方:签订日期:需方:地点: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高温费的定义是怎样的?
      相信劳动者们对高温费这个词并不陌生,也都知道高温费是在夏季发放给劳动者的一种补贴。但事实上,高温补贴并不是针对所有的劳动者发放的,只有符合条......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直接到网上下载范本简单修改后使用,对于财产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的离婚这件做也未......


·免费法律援助什么条件才适合?
      免费法律援助什么条件才适合?一、免费法律援助的概念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


·对商标侵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商标侵权要承担哪些责任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


·依据刑诉法怀孕妇女能受到哪些保护?
      法律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公正的,无论是谁触犯了法律,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本着人道主义,对于怀孕妇女这类特殊法律主体,应当给予她们人性关怀......


·证人证言录音后不来作证录音就一定无效吗
      证人证言录音后不来作证录音就一定无效吗?不一定,证人通过录音作证的,在证据种类上属于证人证言和视听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证人具有该......


·和别的女人有小孩算重婚吗?
      和别的女人有小孩算重婚吗?并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