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年终奖计税方式是怎么样的?

又到年末,很多人开始关心自己到底能拿到多少年终奖,公司会根据当年的经济效益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年终奖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么年终奖计税方式是怎么样的?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年终奖计税方式 ?
  
  
  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乘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5000-月工资))乘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50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二、年终奖个税上报方法
  
  网上申报当月工资薪金和年终奖的个税,同一个人应同时录入两条申报记录,所得项目为“正常工资薪金”和“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分别填列对应的“收入额”等项目进行申报。进行年终奖申报个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进行“年度奖金”申报时,必须填写“当月发放工资金额”,该数字是作为判断年度奖金计算的依据。如果实际当月有发放工资但在进行“年度奖金”申报的时候不填写或填写“正常月薪收入”为0的,则会导致年度奖金税额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
  
  (二)“年度奖金”申报仅计算年度奖金收入的税额,不包括正常月薪收入税额计算。如果当月申报的收入包括正常月薪收入和年度奖金的,则正常月薪收入应另行按“正常月薪收入”进行申报。
  
  (三)“年度奖金”申报中所填写的人员“当月发放工资金额”应和“正常月薪收入”申报中填写的金额一致。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阅读了年终奖计税方式的全部内容之后相信对于年终奖个税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了,并不是说年终奖越多越好,在某些区间内年终奖越多税率越高,到手的实际年终奖数额其实并没有多大区别,如果还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夫妻名下离婚怎么分当事人结婚后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夫妻名下离婚怎么分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


·申请强制执行要多少
      申请强制执行要多少费用对于法院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就需要严格按照判决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要实际执行判决书中的内容才行。但现实中出现一......


·商业秘密必须具有要件是什么
      商业秘密必须具有要件是什么第一、秘密性。秘密性指商业秘密所处的状态应当是秘密的,没有被公开过,这也是商业秘密最本质的特征。同时,又是商业秘密......


·退休人员过节费需要交个税可能性有多大
      一,退休人员过节费需要交个税可能性有多大单位在给退休人员发放过节费时,应按上述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


·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么?
      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么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因其犯罪成立的要见是有杀人的故意并且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如果在犯罪准备阶段被制止或者主关停止该行为,则......


·刑拘在逃和批捕在逃的区别是什么?
      一、刑拘在逃和批捕在逃的区别是什么?刑拘和批捕在逃区别主要在于适用阶段不同、处罚后果不同,刑拘在逃是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的真相对犯罪嫌......


·无锡农民安置房上市交易的规定是怎样的?
      无锡农民安置房上市交易的规定是怎样的?市政府关于做好市区征地拆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加班工资怎样计算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


·构成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吗
      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


·开庭时间一般几个小时可以完成?
      开庭时间一般几个小时可以完成?一、开庭时间一般几个小时可以完成?法院审理案件的开庭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一般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