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能不能量缓刑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能不能量缓刑
  
  一、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能不能量缓刑?
  
  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提起公诉的同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建议使用缓刑。但法院是否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要根据案情来具体分析。检察院具有量刑建议权,可以建议缓刑。
  
  适用缓刑的对象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例如,有的虽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但根据其具体情节和为了教育其本人,预防其再犯罪,有必要付诸执行的,不能缓刑。或者本人虽有悔改表现,但判刑较重也不应当适用缓刑。
  
  此外,刑法规定不能适用缓刑的有:
  
  1、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不适用缓刑。
  
  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三条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有一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3)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4)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也不仅是人民检察院,其实代理律师也能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对于本案的处理意见,但人民检察院和辩护律师的意见只能对法院起到参考性的作用,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法院的,不过,公诉方都认为适用于缓刑的话,判缓刑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法集资的担保人被判无责的情况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担保人被判无责的情况是什么非法集资的担保人如果是被骗担保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1、以借款的名义非法集资,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责任,法院会依......


·公司法入股需要手续有哪些
      公司法入股需要手续有哪些当公司运作资金出现问题、公司需要增资或合股人之间出现了问题时,公司发起人会想办法让新股东以不同投资方式加入,以此来......


·未成年孩子抚养费标准
      未成年孩子抚养费标准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二手房可以办理贷款
      二手房可以办理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是指银行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住房二级市场购买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俗称“二手房贷款”......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在员工在职期间受到伤害,经鉴定为工伤之后,就有权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由于工作中所受伤害的不确定性以及时效性,有时往往退休后才会......


·男方悔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一、男方悔婚可以要回彩礼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一、全责方对交通事故不予赔偿怎么起诉?
      一、全责方对交通事故不予赔偿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


·司法鉴定轻伤等级分类有哪些?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遇到不测以后,如何确定损伤等级是获得赔偿的前提。在这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司法鉴定损伤等级分类有哪些,以及标准是什......


·高空坠物砸成植物人的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
      高空坠物砸成植物人的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高空坠物砸成植物人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高空坠物,......


·期房转让的风险都有哪些
      买房时,购买现房的风险最小,购买期房的风险次之,而购买转让的期房无疑是风险最大的。但是由于实际生活的需要,期房转让现象依然较为普遍。那么为了......


·要办理登记的不动产物权?
      要办理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有哪些一、要办理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有哪些根据《民法典》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分类,在继承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