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职工养老保险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职工养老保险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考虑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遗产的范围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
  
  肯定养老保险账户当中的个人余额是可以被继承的,而养老保险的继承顺序跟其他遗产的继承顺序也是一样的,继承养老保险的前提条件是把养老保险账户当中的这些余额一次性给提出来,这时候就需要向养老保险机构提供当事人的死亡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电信诈骗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电信诈骗可以说是现在诈骗犯罪中新兴的一种犯罪手法,除此之外还有网络诈骗等等。而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就要从数额、情节上分析,当然此时结合......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具体如下: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具体如下: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法。选择不同的还款方法,您每个......


·妻子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离婚时
      妻子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新房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新房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


·一、主次责任误工费分比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主次责任误工费分比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


·医疗纠纷解决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解决流程是怎样的?生病、看病对于老百姓来说可谓是非常重要两件事情,但是万事不可能没有意外,谁也不能保证这一过程中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吗?
      一、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在一般的保证当中,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时候,其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随着一起中断了......


·民事精神病司法鉴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如今随着各方面压力增大,有些人精神方面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发生案件时,精神病的确认也是需要进行相关机构的司法鉴定的。这样也保障精神病人和其......


·行政法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法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行政法规定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最低会被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


·住宅用作商铺经营,可以当做商铺拆迁标准给补偿吗?
      一、住宅用作商铺经营,可以当做商铺拆迁标准给补偿吗?  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更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


·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哪里投诉
      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哪里投诉一、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哪里投诉?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