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要情形是怎样的
一、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要情形是怎样的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七)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八)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专利授予的要求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专利法》所说的实用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批量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一般在申请授予专利权的时候,需要看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而提出专利申请,并不是每个都会被授予专利。在规定的三大专利中,尤其对发明专利的审查最为严格,而一旦被授予发明专利,在每年按照要求正常缴纳年费的情况下,对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最长保护期限可以达到20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遗嘱可以变更或撤销吗?
遗嘱可以变更或撤销吗(一)遗嘱毕竟是法律赋予立遗嘱人的民事权利。那么,只要立遗嘱还人健在并没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就有自主权对遗嘱进行更改或撤销......
·可以与设计单位分公司签订合同吗?
可以与设计单位分公司签订合同吗?不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因为分公司并不能签订合同,法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的,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每一种犯罪都规定有立案标准,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那个标准,才会被评价为犯罪。那么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
·超期羁押变相的责任追究是怎样的?
超期羁押变相的责任追究是怎样的?超期羁押变相的责任追究是如果构成犯罪的话将会构成滥用职权罪来进行刑法方面的处理,(一)对超期羁押应以何罪论处。一......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签完字我想反悔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签完字我想反悔可以吗?不可以反悔,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如若反悔,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确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
·强拆是双倍赔偿吗
不是。具体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
·劳动合同的分类分为哪几种
劳动合同的分类分为哪几种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和我们常说的劳务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劳动合......
·双方打架伤害算故意伤害吗
双方打架伤害算故意伤害吗只要没有达到等级的伤,可以不算故意伤害罪,双方是可以私下协议处理的。故意伤害罪是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
·设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在哪里规定的
设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在哪里规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
·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常常会出现员工中途离职的现象。那么,签订劳动合同中......
·商标侵权案能够从轻处罚吗?一般是如何处罚的?
可以。当事人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及时补救等等,都是可以获得从轻处罚。比如法律规定违法者在造成一定损害后,在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前及时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