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移送案件和移送管辖权有什么区别?

移送案件和移送管辖权有什么区别?移送案件和移送管辖权的区别具体如下:(1)管辖权的转移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将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转移给本无管辖权的法院,其转移的是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而移送管辖则是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把不属于自己管辖但已受理的行政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其移送的不是管辖权也不可能是管辖权,而只是行政案件。(2)管辖权的转移只能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移送管辖一般是在同级异地人民法院之间进行,也可以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3)管辖权转移应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否则不得转移。下级人民法院只能提出管辖权转移的建议;移送管辖则不需要经过其他人民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综上所述,法院已经受理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案件在原则上就应该及时审理并得出判决的,但是如果不是本法院应该管的案件就必须要交给其他的法院,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当事人在最后拿到的结果是公正的,可以说不管是案件还是职权的移送最终的目的是一致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为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


·工伤的认定时效是多久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工伤的认定时效: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


·辞退员工补偿包括保险吗?
      辞退员工补偿包括保险吗?辞退员工补偿不包括保险,辞退员工的补偿金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劳动人的收入来确定的,如果说劳动者在本公司工......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进行担保吗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进行担保吗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


·什么标准下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才立案?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有故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


·怀孕了单位开除怎么办
      如果单位没有合法理由是不可以开除怀孕职工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当事人主张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主张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


·根据民法规定如何起诉同学名誉权?
      根据民法规定如何起诉同学名誉权?根据民法规定直接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来进行起诉同学名誉权,因为实际上名誉权纠纷的范畴,它是属于我们民法所管你......


·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如何找证人取证?
      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如何找证人取证?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找证人取证的方式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


·怎么收集外遇证据 外遇证据如何收集
      怎么收集外遇证据外遇证据如何收集一、怎么收集外遇证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


·无偿合同抗辩权如何行使?
      无偿合同抗辩权如何行使?现实中大部分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双方各自负有义务,而有些合同则比较特殊,合同中承担义务的只有一方,另一方享受权利,像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