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方担保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方担保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的是为了家庭,或者说家庭已经或应该从该债务行为中获益。2、所谓债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其种类有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个人信用担保,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是表明对其履行债务的怀疑,是表明对其个人信用的怀疑;而债权人接受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人的担保,是表明对担保人监督或连带履行债务能力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担保人个人信用的肯定。债权人不可能接受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不了解的人作为担保人,更不可能接受一个自己明知其个人信用很差的人作为担保人。这是常识。而夫和妻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两个人的个人信用我们也不能划等号,不能说认可了夫的信用,也就认可了妻的信用,更不可以说夫和妻的信用存在必然连带关系,这显然是荒唐的。再者,根据民法和婚姻法原理夫和妻的财产关系有连带关系,也有相互独立部分,连带的部分其连接点(连接因素)就是家庭共同生活。3、根据合同相对性理论,夫和妻一方的个人行为所产生的法律上的义务也不应该涉及合同以外的第三人。4、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前提是:为了日常家事。如果夫妻一方的行为是为了日常家事,那么适用民法基本原理表见代理规则,推定为夫妻共同行为。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极大扩张了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能力,促进了经济交往,同时也有利于婚姻家庭生活的便利,减少了婚姻生活的成本,维护了民事交往的安定性和稳定性,保护了善意第三人和交易安全。但如果过分扩大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同样会危及家庭财产关系的稳定,不恰当加重一方的经济风险承受能力。所以夫妻的负债行为应在日常家事代理的合理范围内,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之目的的举债,当然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列举性地指出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由此,可以清楚的看出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理论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虽然很多时候认为夫妻在结婚之后产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因为即使在结婚之后,一方所负的债务不在合理范围内,同时也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而在另一方没有签字或者事后也没有追认的情况下,就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高利贷属于一种违法的借贷关系,自然我国是不予保护的。而现实中认定是否构成高利贷,需要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进行,就目前而言民间借贷约定的利......


·在我国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在我国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


·姐弟间的借条有用过借条就失效了吗?
      姐弟间的借条有用过借条就失效了吗?姐弟间用过了的借条不一定就失效了,具体是否有效需要借款是否已经还完了,也需要看一下是否已经超过了最长还款的诉......


·我国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国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是什么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


·借条应该怎么样写
      写借条应该填写的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


·车辆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赠与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车辆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赠与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一、车辆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


·股权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股权的分类?
      股权的基本含义是什么股权的分类有哪些一、股权的基本含义是什么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向合伙组织投......


·淄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婚姻法中,父母对孩子的抚养费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子女的抚养费,在子女达到法定年龄或生活能自立前,是有权向其父母进行领取必要生活资助的。对于......


·婚内重婚没人告会判重婚罪吗
      一、婚内重婚没人告会判重婚罪吗?没人告重婚也有可能判重婚罪,因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重婚罪作为公诉案件处理的,即便受害人......


·加班平时工资的1.5倍怎么算
      加班平时工资的1.5倍怎么算?1.5倍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1.5×加班时间加班费的计算基数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


·孩子已成人父母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写明双方当事人信息、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写上日期即可。孩子已成人父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