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故意伤害犯罪类型是什么?

故意伤害犯罪类型是什么?故意伤害他人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故意伤害他人一旦造成严重的后果,就会构成犯罪,会被判处刑罚。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其他刑法条文的,则构成犯罪。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伤害行为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使用何种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属伤害行为。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节之一,不是本罪构成的要件。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或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二、故意伤害罪与一般殴打的界限是什么?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综上所述,故意伤害犯罪侵犯公民的人身安全,从犯罪类型上是归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发生故意伤害案件后,公安机关会安排对受害人做伤残鉴定,达到轻伤级别以上,则立案。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区间很大,轻则拘役管制,严重的话判无期乃至死刑也有可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被告已经入狱还能起诉吗
      可以的。对于这种情况的话,一般是属于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这个即使对方已经判刑,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到时候对方照样需要赔偿自己......


·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转让方:受让方:受让方(姓名)系转让方员工,因工作业绩突出,为转让方作出了较大贡献,作为奖......


·级别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应该怎么书写?
      级别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应该怎么书写?一、级别管辖异议申请书范本是什么样的级别管辖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因__________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


·专利侵权行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侵权行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专利侵权行为成立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存在有效的专利权;2、发生了法定的侵害行为;3、所发生的侵害行为具有违法......


·民法总则禁止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民法总则禁止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典中有很多关于我们日常生活的规定,而且都会很明确地......


·挪用资金罪借贷给他人会判多少年
      挪用资金罪借贷给他人会判多少年?1、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山东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山东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山东省作为人口大省,近来经济发展十分迅猛。相应的征地也开展的十分热烈。我们知道征地就会有征地补偿,当地都会颁......


·判刑十个月实坐多久?
      判刑10个月不会有减刑的机会,应当服刑10个月。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如果是判决前被逮捕羁押的,判刑10个月判决生效后剩余的刑期就不多了。到监狱后在入监......


·认定构成累犯会怎么判刑
      认定构成累犯会怎么判刑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企业可以招用“临时工”吗?
      答案是否定的,“临时工”实际上是计划经济下与“固定工”“正式工”相对应的概念。但是,随着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实施,我们国家......


·标准劳动关系包括哪些因素?
      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障的。但实践中会有一些用人单位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了劳动者在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