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需要回避的情形是什么?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需要回避的情形是什么?监察人员办理的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回避的提出有以下几种情况:1、监察机关发现其工作人员具备回避条件,应不安排有关人员办理监察事项,已做出安排的,要做调整。2、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认为自己属于本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主动提出回避。3、被监察的部门、人员认为承办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具备回避条件,有权提出申请,要求更换承办人。4、检举人、控告人、申诉人以及与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监察人员应当回避的。监察人员是否回避,最终应由监察机关负责人决定,监察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其所在人民政府负责人或者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人审查后决定。监察人员在办理监察事项过程中,凡涉及到与本人或者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自行申请回避,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决定,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应回避的监察人员必须服从决定。二、行政监督的程序是怎样的?1、表明身份。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监督时,应佩带公务标志或出示相关证件,以表明自己有权执法的身份。2、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对有关实物、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进行公开检查。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检查的进行。3、行政监督检查必须按照法定时间或正常时间及时进行,不得拖延而超过正常检查所需的时间,应坚决杜绝变相拘禁或扣押,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对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某些特别检查,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应当符合法定的特别要件和方式。比如,对女性身体进行检查,应由女工作人员进行。5、说明理由。在作出不利于相对方的检查结论前要允许相对方陈述和申辩,并说明作出监督检查结论的理由。综上所述,针对行政机关执法办案,可以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确保程序合法。监督人员如果和被监督事项及人员有利害关系,或者是近亲属的,应当主动汇报回避。监督部门也可以指示回避,确保监督行为能够公平公正的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答案是肯定的。1、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


·企业融资的相关指标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相关指标有哪些?市场经济竞争激烈,很多企业为了扩大规模,不断投入资金对设备改造升级。企业资金不足的,可以考虑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考......


·司法鉴定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很多案件中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因为有些事情需要专业人员进行判断,在司法鉴定中,最关键的人物就是司法鉴定人了。很多人并不知道司法......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自己写吗?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自己写吗?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一)变更公司名称注意事项:如果您想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


·私生子有没有继承权?
      近来,关于财产继承纠纷的官司比比皆是,而其中涉及私生子继承权的占比重颇大。私生子因其在道德方面的地位较低,因此您对其有偏见,但是在继承权上,......


·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条例的总则的内容是什么?
      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条例的总则的内容是什么?我国的政府已经逐步慢慢的额走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其中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施行。我......


·原告律师开庭前的准备什么材料
      原告律师开庭前的准备什么材料?(一)、起诉状1、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2、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内容?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内容?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还是有一定的变化。征地补偿费是当地政府按照近年情况确定的,详情咨询当地国土部门的,河北省征地......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但是有很多在户外工作的职工并不能因为高温就放弃工作,不管在严寒还是酷暑,在户外工作的人依然需要按时完成工作,国家为了照顾这......


·员工享受工伤待遇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员工享受工伤待遇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不可以买的二手房有哪些
      人们在选购房屋时,需要知道哪些房屋可以购买,哪些房屋不能购买。否则,一旦购买到法律规定但不能购买的房屋,将会导致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二手房买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