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醉驾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

醉驾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醉驾的酒精含量标准: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是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它有半导体型和燃料电池型两种。半导体型是以氧化锡半导体作为传感器,在一定温度下,它对酒精高度敏感,酒精浓度越高,其电阻率越低,电阻率的大小转换为数字信号反映呼气中酒精的浓度。燃料电池型是用燃料电池酒精传感器作为气敏元件。在特种催化剂的作用下,进入气化室的酒精充分燃烧转变为电能,酒精浓度越大,产生的电能也越大,电能的大小转化为可视数字信号反映呼气中酒精的浓度。相信司机朋友们已了解得非常清楚了,不管酒精含量多少,如果要驾车,最好都不要喝酒。因为酒精是一种亲神经物质,不同的人因体质不同,喝酒后会存在不同的反应。如果因喝酒而造成交通意外,痛苦的不只是自己,还有家人,所以不要存侥幸心理。酒后不驾车,驾车不喝酒。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综上所述,醉驾的认定标准是针对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等于80毫克的就会认定为醉驾,如果认定为醉驾之后会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并且五年内部的重新考取,因为醉驾导致交通事故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改制后的财务处理是怎样的
      公司改制后的财务处理是怎样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中事物的更新非常之快,公司也需要及时转型变更,以适应时代的快速发展。但其中涉及的手续......


·选举工作人员误工费是否存在
      选举工作人员误工费是否存在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待改进的问题有哪些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待改进的问题有哪些一、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劳务作业分包又称劳务分包,严格意义上的劳务分包仅指纯劳务分包的模式(即包工不......


·强奸罪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
      强奸罪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


·用工单位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临时性的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


·合同上如果有字写错了应该怎么办
      合同上如果有字写错了应该怎么办一、合同上如果有字写错了应该怎么办?合同上如果有字写错了的话双方应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及时更改,如果条件允许......


·离婚起诉律师收费是怎样的
      离婚起诉律师收费是怎样的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


·醉酒驾驶认罪悔罪情况的陈述?
      醉酒驾驶认罪悔罪情况的陈述有哪些参考如下: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走上了犯罪道路,现在万分后悔。本人自愿认罪,接受法律的惩罚,恳请法院给我......


·恶意抢注商标的维权措施有哪些
      一、恶意抢注商标的维权措施有哪些?在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之后,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呢?1、在被抢注商标初审公告时向商标......


·法院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法院民事诉讼程序主要是: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


·根据规定企业债的种类有哪些?
      企业在存续期间,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为了扩大经营范围,可以在获得国家机关的许可之后,发行公司的债券,不同类型的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不同的,根据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