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故意伤害调解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调解法条的规定是什么?故意伤害调解法条的规定是刑法第30条规定了,因为民间纠纷所引发的一些比较轻微的故意伤害类型的案件,实际上经过双方的同意,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按照调解的程序来进行一个处理,这就意味着不需要再将这个案件移送给检察机关来进行起诉了。刑法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2、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3、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首先,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或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其次,依照《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但同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定是犯罪的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办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调解处理。二、法律依据:第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遵循迅速调查取证,及时采取措施,规范准确鉴定,严格依法处理的原则。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二十八条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2、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3、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所遇到的一些具体的故意伤害类型的案件,一般情况下认为都是需要走公诉的程序,也就是最终会送交到法院来进行定罪量刑,但实际上,如果是双方都存在着过错,并且是民间所引发的一些纠纷的话,可以调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持刀团伙斗殴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现在很多年轻气盛的人容易由于口角或者一些冲突就动手打架,如果只是小打小闹,劝解开来就好教育开解了就好,但如果发展成团伙打架,甚至带上了刀具,......


·渭南2023征地补偿价格是怎么样的?
      渭南征地补偿价格是怎么样的?我们个人,一般都是不可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的,对于林地,土地这些,一般都是国家所有,如果法律有规定的,是集体所有......


·一、再婚父亲先离世儿子要赡养继母吗?
      一、再婚父亲先离世儿子要赡养继母吗?如果父亲再婚时儿子已成年,儿子对继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如果继母承担了抚养义务,那么儿子要承担赡养义务。《民......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指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指什么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


·法律规定保释的人能出国吗?
      法律规定保释的人能出国吗?法律规定保释的人能出国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


·我国刑法不断修正绑架罪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不断修正绑架罪最新的规定是什么一、我国刑法不断修正绑架罪最新的规定是什么?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


·一、提出买卖不破租赁的异议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材料?
      一、提出买卖不破租赁的异议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材料?如果法院执行时排除在先承租人租赁权的,承租人可以提出异议。在司法实践中,除了部分案外人的承租权......


·非法行医罪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非法行医罪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只有拥有医生职业资格证的人才可以行医为他人看病,如果普通人擅自为他人看病,情节严重时可能会涉......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签终生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签终生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


·上海农村户口五险一金比例规定
      随着务工人流往城镇大量涌入,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多数人会涉及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就是您常说的五险一金。那么,上海农村户口五险一金比例和上海城镇......


·合同超时未履约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一、合同超时未履约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