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税收征管法规定股东分红需要交印花税吗

税收征管法规定股东分红需要交印花税吗?股东分红不需要交印花税,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八项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我国税法同时还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的分红也不征税。二、股东分红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分红,如何分红,还要经公司有权作出决议的机关即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种情况下,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股东分配利润的条件主要为,公司在盈利后、分配利润之前还应当完成下列事项:1、缴纳税款;2、弥补亏损;3、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还应当按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印花税的话一般都是在一些涉及经济交往的书面合同当中才有交印花税的,而且只需要交一次印花税,但是股东分红这必然是每年都会发生的,只要公司有利润可言,股东就可以分红。而且分红之前,公司就应该先把这部分税费都交完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抢劫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抢劫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


·非法集资判刑后还还款吗?
      非法集资是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向公众筹集大量资金,并且许诺较高回报的违法行为。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人,盲目听信他人而卷入非法集资......


·监视居住会在哪里执行?
      监视居住会在哪里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在指定居......


·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
      第一百二十七条(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


·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一、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判决缓刑的考验期应该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曾否羁押,与缓刑期间起算......


·被判拘役有犯罪案底吗2023
      被判拘役有犯罪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


·我结婚三年没孩子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分配离婚财产、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但是这也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虽然国家立法机关针对此种问题设置了一些法律......


·民事诉讼授权追认可以吗?追认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授权追认可以吗?追认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一、追认权追认是追认权人实施的使他人效力未定行为发生效力的补助行为。追认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哪些情况不属于克扣工资
      哪些情况不属于克扣工资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近几年,医闹事件频频发生,而很多时候医闹是由于医疗机构自身过失造成医疗事故引发患者家属不满导致的。解决医闹最关键的就是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而......


·著作权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著作权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专利侵权的最高赔偿额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法院判决的最高赔偿金额要根据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实际得利等方面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