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自诉案件能撤案吗?
一、法院自诉案件能撤案吗?
如果是自诉案件可以撤回告诉。但如果是公诉案件就不能了,只有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的规定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等。比如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时效的等。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宣判前,对于前两类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也可以自行和解,第三类只能和解,三类案件都可以撤回起诉,由法院审查;被告人还可以向自诉人提起反诉。
二、自诉案件的追诉时效
中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刑事公诉案件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自诉案件的程序
自诉案件图片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自诉案件就是告诉执法人员才会处理的案件,对于此案件如果双方达也了和解的目的性,那么是可以进行撤销处理的,但如果是公诉案件的话,那么在撤销的时候就会按法院的决定来进行办理,所以,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售卖假口罩会受到哪些处罚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
·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所有的森林,可能涉嫌犯盗伐林木罪。当然,如果没有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则不构成本罪,对此......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公式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
·认定构成犯罪中止处罚几年
认定构成犯罪中止处罚几年《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
·一、一般怎样书写遗嘱有效?
一、一般怎样书写遗嘱有效?(一)主体合法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故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
·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不同
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不同一、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不同1、变更方式不同。股权收购因为股东变动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而部分......
·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一、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
·微博侵犯别人名誉权如何处罚?
微博侵犯别人名誉权如何处罚?一、微博侵犯别人名誉权如何处罚?微博侵犯别人名誉权的处罚方式是赔偿损失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当如何进行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当如何进行近年来,我国在科教文卫事业等各个方面都有了飞速的发展,人们手中也有了更多的闲散资金,在这时一些公司或者个人就会选......
·在我国工伤认定时间能中断吗?
在我国工伤认定时间能中断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一......
·一、江苏劳动合同范本都包含哪些内容?
一、江苏劳动合同范本都包含哪些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权利义务,但是劳动合同有正式复杂的,也有非正式简单的。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