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责任中的主刑有哪些

刑事责任中的主刑有哪些
  
  一、刑事责任中的主刑有哪些
  
  (一)管制:就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二)拘役:就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三)有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20年。
  
  (四)无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没有刑期限制,罪犯被剥夺终身自由。
  
  (五)死刑:也称生命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 死刑是对犯罪分子的肉体予以剥夺而不是对犯罪分子的自由予以剥夺,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因此也称为极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附加刑的种类有哪几种
  
  (一)罚金:就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二)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
  
  (三)没收财产:就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四)驱逐出境:就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是一种专门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特殊的附加刑,既可单独适用,又可附加适用。
  
  对罪犯应该处以怎样的主刑,除了要看《刑法》中规定的主刑是什么,同时还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情节、危害性、危害性、造成的损失等等。在对罪犯判处主刑的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并处附加刑。不过,附加刑中的驱逐出境,仅仅是针对在我国犯罪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包括哪些
      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包括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


·把别人眼睛戳瞎坐几年牢
      视情况而定。把别人眼睛戳瞎属于故意伤害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


·多次盗窃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吗
      每个人都对盗窃深恶痛觉,因为盗窃既是不文明的行为,也对受害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而且有的受害人家庭不止一次被盗窃者“光顾”,那么,多次盗窃是盗......


·租房押金交多少才合法 租房押金的交纳如下:
      租房押金交多少才合法租房押金的交纳如下:1、关于租房押金问题,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2、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与承......


·私募基金收益一般多少?
      私募基金收益一般多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


·批捕阶段律师可以参与意见吗?
      一、批捕阶段律师可以参与意见吗?对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可以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2款规定:“......


·交通事故顶包者怎么处理?
      按道理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应该配合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调查,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可是有些人却凭借一些关系,叫他人为其顶包,这其实是构成了违法行......


·非法集资要多长时间能判下来?
      在所有经济的犯罪中,手段最多,最容易让人上当的就是非法集资行为了。而一旦被发现,犯罪者就将被逮捕,然后相关部门在经过各种审查之后,法院就会对......


·喝酒不开车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我们生活当中经常听到的一句劝诫。不管对于司机来讲还是对于路上的其他行人和机动车来讲,喝酒开车是非常危险的,尤其是醉酒......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一、撤销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


·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否可以?
      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否可以?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注册资本一般是分五到十年缴清,由股东们协商决定多长时间资金到位,目前注册资本制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