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故意伤害罪赔偿项目有几种

故意伤害罪赔偿项目有几种故意伤害是公诉案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同样故意伤害也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需要民事赔偿。故意伤害罪赔偿项目有: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护理费。5、营养费。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7、精神赔偿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判决之后,另行起诉的可以要求该赔偿。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故意伤害致死的成立,客观上要求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对死亡没有故意,但具有预见可能性。既然是伤害致死,当然应将死亡者限定为伤害的对象,即只有导致伤害的对象死亡时才能认定为伤害致死。但对于伤害的对象不能作僵硬的理解,尤其应注意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故意伤害中不管是给被害人造成了什么程度的损害,行为人此时都逃不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然,有的人会问,那要是已经受到了处罚,如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之后还需要赔偿被害人吗。其实,这些都是同列的,承担了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之后,也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过,若是能够积极的作出赔偿,争取谅解,那么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上面,可能会考虑从宽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叫已享受福利分房
      已经分配给个人的房,福利分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特有的一种房屋分配形式。以单位福利的形式,分配给个人的房.福利房同样有房产证,......


·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
      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一、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的合......


·北京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
      北京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标准北京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


·私人协议需要见证人吗?
      私人协议需要见证人吗?不需要见证人,只要双方在合作协百议上签字就可以了。如果担心证明力不足,可以去度公证处公证你们的合作协议。根据合同法问的一......


·一、出租人可以随意解除租赁合同吗?
      一、出租人可以随意解除租赁合同吗?不可以,必须出现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才能行使解除权,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


·行使抗辩权的方式是什么?
      行使抗辩权的方式是什么?公平公正是司法的核心,维护社会公平、保障人民合法权利是法律的追求与目的。在我国司法过程中人民所附有的各项权利中,抗......


·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随处可见。并且,由于各种原因,工程质量得
      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随处可见。并且,由于各种原因,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这不仅给工程的使用性能造成影响,而且严重的情况下可能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


·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是怎么算的
      对于符合条件规定的职工来讲,其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年休假,而由于法律中规定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单位不得扣其工资,因此又可以称之为带薪年休假。那......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要罚款吗?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要罚款吗?1、未婚生育的,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罚款等法律处罚的。2、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赔偿金吗如果公司需要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要支付员工赔偿金的,那么此时公司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对员工作出赔偿才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