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诈骗罪嫌疑人关押时间是多长?

合同诈骗罪嫌疑人关押时间是多长?关押多长时间由案情本身决定,以下是相关期限: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如果逮捕,侦查羁押不超过二个月,复杂的可延长至七个月甚至更久;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复杂可延长半个月至更久;最后法院审判,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复杂可延长;总之,要关押到法院判决最后收监。下面仅以最常见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为例讲述,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一般14天,最长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于犯罪嫌疑人具体的关押天数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的,但是最长是不能超过37天的,一旦超过37天的话,无论检察院有没有批捕,公安机关都需要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这是国家对于拘留的相关规定,任何人都不能进行例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临时工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承担主体
      临时工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承担主体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


·小产权房立遗嘱怎么公正?
      小产权房立遗嘱怎么公正?小产权房立遗嘱不能够办理公证手续。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完成之......


·对于欠钱不还躲债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躲债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


·酒后肇事逃逸赔偿哪些费用?
      酒后肇事逃逸赔偿哪些费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匿的,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


·签了离婚协议书反悔怎么办
      有的人一时冲动签下了离婚协议书事后又后悔,想获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关于签了离婚协议书反悔该怎么办的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


·刑事近亲属包括哪些人?
      刑事近亲属包括哪些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


·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哪些办法
      公民适当的参与当地政府的行政管理起到的作用肯定是积极的,因为很多工作都是要行政单位和民众之间相互配合才能更好的完成,而现在比较有效的参与行政......


·劳动合同违约保密责任是什么?
      在实际生活中工作之前需要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其中涉及到了双方责任以及期限等内容,当然也包括了甲乙上方的一些关系利益的资料,合同是甲乙双方相关......


·实物证据的证明能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实物证据的证明能力体现在哪些方面?在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证据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以证据证明效力可分为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实物证......


·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在我国不论涉及到的毒品种类是什么,具体的数量是多少,一旦有这些行为的,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犯罪,即走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