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南京劳动合同怎么备案?

南京劳动合同怎么备案?劳动合同的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即对你单位劳动合同备案的劳动局,与你单位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为同一地区同一级别。如果你单位的营业执照是市级工商局颁发的,由市级劳动局对劳动合同备案;如果你单位的营业执照是区级工商局颁发的,由区级劳动局对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的备案只需提交签订好的劳动合同和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至于费用,一人5元左右。二、劳动合同备案审查内容1、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2、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是否明确;4、用人单位办理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手续情况;三、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初次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二)劳动者身份证明;(三)《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二份)及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四)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五)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持原招用人员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续订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六)变更劳动合同的,应持原招用人员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一式三份);2、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一》(一式五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二》及劳动合同书;(二)因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到期的劳动合同书 ;(三)因劳动者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辞职报告;(四)因辞退、除名等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报告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送达凭证》;(五)因退休、死亡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退休证明、死亡证明; (六)因企业改制、破产、并轨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有管辖权的国有资产部门下达的批复、改制方案和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一式五份)。一般情况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需要到劳动局进行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局仍然要求劳动合同备案也是可以理解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都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中也是会写明劳动关系的具体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是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说到间谍,您可能以为在影视剧里或者是过去的抗战时代才会存在,但是间谍却有时候确确实实存在于我们国家。间谍的这种行为对我国国家的安全和广大人民......


·如何让诉讼时效中断并且重新起算?
      如何让诉讼时效中断并且重新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


·五险一金如何查询
      参加工作以后,按照国家的规定,是需要交纳五险一金的。您免不了要好奇自己的五险一金到底交了多少呢?其实,各地都提供了让您查询五险一金的方法。五险......


·抢劫罪多少钱才会构成犯罪
      在涉及到侵犯财产的犯罪当中,其实很多时候都是规定了非法占有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的,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犯罪,例如:诈骗罪、盗窃罪等等。抢劫也是侵犯他......


·一、劳动合同如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做?
      一、劳动合同如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做?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


·股权激励是否属于赠与?
      如果股权激励协议基于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满一定年限或者实现一定工作业绩等约定赠与股权的,应认定该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而不属于赠与合同......


·涉外继承公证要怎么办理?
      涉外继承公证要怎么办理?涉外继承公证要怎么办理??1、涉外继承公证的管辖。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


·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
      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修改。(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


·在我国行政拘留人员可以进事业单位吗?
      在我国行政拘留人员可以进事业单位吗?一般是可以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刑事处罚,但是需要看单位。有......


·男方给付的财物,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否要求返还?
      彩礼是一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对方的财物,是婚约一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对另一方的赠与,应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


·企业不愿意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企业不愿意做工伤认定怎么办?1、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