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了哪些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什么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 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二、遗嘱生效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并非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法定遗嘱的有效形式主要分为五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及录音遗嘱。通过这些形式订立遗嘱的时候,除了要求满足上述的条件之外。还需要格外符合各种形式遗嘱下的要求,不然遗嘱订立出来也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比如其中,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一般要求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离职吗
      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职业选择。当一份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意味着新的人生选择机会到来。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离职吗?需不需要提前通知?我们......


·发生醉驾的事故该怎么处罚
      发生醉驾的事故该怎么处罚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近几年我国的房价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近几年我国的房价对着经济的增长飞速增高,如今的房价已经远远超过很多人的收入水平,也就意味着很多人......


·鱼塘征收赔偿办法及认定是什么?
      鱼塘征收赔偿办法及认定是什么?一、征占鱼塘的补偿问题在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都是整体征占鱼塘,多改造利用为绿化环境,部分征占主要是穿越、跨越......


·法律上强制执行多长时间拘留
      法律上强制执行多长时间拘留法律上强制执行多长时间拘留法院强制执行拘留期限是15日。1、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


·车祸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
      车祸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一、车祸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1、财产损失的范围:(1)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


·如果租房合同到期如何续签合同
      如果租房合同到期如何续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继续租下去,可以和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二、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原合同......


·如何申请民事案件中止审理?
      如何申请民事案件中止审理?一、如何申请民事案件中止审理?在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而需要中止对案件进行审理,......


·网路购物合同民事诉讼状的内容有哪些?
      网路购物合同民事诉讼状的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民事诉讼中的支持起诉原则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的支持起诉原则有哪些?人类社会是一个弱肉强食有着残酷竞争的社会。在整个社会中有人强同时也就意味有人弱。有人基于不合法理的原因获得......


·已经签名改借条的行为是否合理
      已经签名改借条的行为是否合理?单方修改借条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借条一旦确定,不宜单方修改,包括借条时间都不得改动,否则容易被认定伪造借条。《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