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婚前个人财产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婚前个人财产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优先。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婚前个人财产只是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在发生继承的时候,同婚后财产一起作为遗产处理。简单来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配偶同样有继承权。二、遗产分配的原则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我国法律上对于遗产分配的具体原则和相关认定情况是非常明确的,一般情况下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结合遗产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也可以合法的提出诉讼,并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劳动仲裁办案规范化,保证办案质量,及时正确地处理劳动......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适用规则
      员工在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选择与用人单位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在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又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


·辞职之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追回
      辞职之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追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


·虚假抵押物骗贷担保,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虚假抵押物骗贷担保,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日常生活中,由于放款人缺乏法律意识、危机意识,在审核借款人的相关信息方面不够细致,导致借款人利用虚假抵......


·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合伙企业较之公司更为灵活,法律对于合伙企业的限制也较少,当事人甚至可以用劳务出资。对于企业管理、经营、合伙人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当事人在合伙协......


·我国网络诈骗法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网络诈骗法规定是怎样的?现代社会,公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以前买不起电脑现在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台电脑,随着互联网行业的高速发展,网络上的......


·网贷没还被告会有什么后果?
      网贷没还被告会有什么后果?网贷是近几年渐渐兴起的一种网络借贷方式,它的申请十分便捷,受到了许多人的欢迎。但也正因为它是新兴事物,在监管力度方......


·自然资源局的职责范围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


·破产申请案件能否撤销 在生活中一个公司或者个体在有些不得已
      破产申请案件能否撤销在生活中一个公司或者个体在有些不得已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破产的,但是毕竟申请破产是一件很大的事情,提交申请后考......


·劳动合同解除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解除几种情形?一、劳动合同解除几种情形(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


·民事诉讼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吗
      民事诉讼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吗?民事实体法没有溯及力,但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具有溯及力。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