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离婚无工作抚养费给多少?

一、离婚无工作抚养费给多少?
  
  离婚无工作抚养费要给最起码和当地的均等收入相对应的数额。具体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扩展资料:
  
  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综上所述,离婚之后夫妻最起码要保证的是给孩子的经济支持和基本的关爱,就算要给抚养费的一方没有及时找到工作也应该继续承担起这部分的责任,即使出钱有些困难也应该在得到部分的减少之后给当地最低的费用,如果还是给不起只能申请暂缓支付而不能拒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东离开公司保持股份吗?
      股东离开公司保持股份吗?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基本情况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镇林荫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砖砭,层次...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
      交通事故要是造成了人员伤残的话,那此时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包括伤残赔偿金,但现实中计算这个伤残赔偿金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要是计算不准确的......


·实物证据通常证明什么呢?
      实物证据通常证明什么呢?法庭上常常需要当事人提供各种证据,然后法官根据种种证据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宣判,这些证据通常都是实物证据。实物证据通常......


·一、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
      一、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拥有抚养权意味着拥有可以和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监护权是一个广义的范......


·轻度老年痴呆症能立遗嘱吗?
      轻度老年痴呆症能立遗嘱吗?轻度老年痴呆症不能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老人痴呆症......


·什么是挂靠
      什么是挂靠“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


·入职协议年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入职协议是您在入职之前必须签订的,但是您有没有考虑过入职协议年限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不多朋友不曾想过,您基本上签订入职协议以后就基本上不会......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补偿金?您都知道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的话一般是签订具有固定期限的合同,这种合同一旦到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


·介绍卖淫罪要判多久?
      介绍卖淫罪要判多久?介绍卖淫罪定义:介绍或者组织妇女以卖淫为手段获得非法收入的人。我国刑法明确的规定如果有人用引诱、介绍或者是容留这三种方式......


·确定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
      确定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我们国家土地所有权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如若公民想要办理土地使用权都必须要通过特定的办法取得。很多企业如果想要申请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