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包括哪些?1.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是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商,就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具体而言,须由拟使用土地者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经批准后,再由双方协商地价、用地年限、付款方式和时间以及用地的其他条件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程序为申请——协商——签约——履约。首先,由有意受让人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提出使用土地的申请,并提交用地意向书。其次,出让方和拟受让方就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及双方权利义务进行协商,讨价还价,政府一方可以基于公共利益、公共政策提出合同条件和条款,但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再次,通过协商如果达成一致,即可签署合同,合同经双方签署而成立。最后,受让方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方按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并依法办理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的要件。2.招标出让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招标、投标和定标的竞争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具体而言,招标出让是指在规定期限内,由符合规定条件的人以书面投标方式,向出让方竞投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方选择出价和条件最优者与之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其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程序需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即招标、投标、定标、签约、履约。3.拍卖出让拍卖出让是出让人在众多的买方中,选定最高报价者作为受让方并与之签订合同、向其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是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一般适用于商业用地、高档住宅楼用地、高档娱乐设施用地。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为拍卖委托、拍卖公告与察看、拍卖实施、履约。无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全面、诚信地履行所作的承诺及合同义务。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情况,应当严格对照上述方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特别是不同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的认定存在异议,如土地使用权的确权上,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并按照规定的情况来要求重新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姻被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被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


·什么是童工,法律是如何保护童工的
      说到童工,相信您都听说过。但要是具体说出童工的定义,估计就没有几人能够做到了。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是童工呢?我国法律禁止单位招用童工,那如果用......


·言词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言词证据的特点有哪些?一、言词证据能够系统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言词证据是当事人、证人等对其直接或间接感知的案件事实的陈述,往往能够能够较为形......


·办理交强险都需要什么手续
      交强险办理流程如下:1、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具备经营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2、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如实填写投保单。3、保险公司经办人员验车、......


·福州医保可以报销多少?
      医保是我们每个人工作以后,用人单位为我们购买的保险,医保也是社会强制性保险,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那么您知道自己购买了医保后可以享受哪些福......


·领取工伤保险的解除劳动合同内容怎么写
      领取工伤保险的解除劳动合同内容怎么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编号:被通知人:所属部门:因下列第____项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单位......


·醉驾要在当地司法局开什么证明?
      醉驾要在当地司法局开什么证明?司法局要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意见书,看是否可以适用缓刑,法院下达判决缓刑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需要到司法局报到。一般......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我国一直以来对于食品安全有严格的要求,在之前发生的很多食品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的案例是很深刻的教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对于食......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限于财产保险合同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限于财产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享有代位求偿权。所以车辆损失可以申请代为赔偿,而人员受伤不能享有代为追偿权......


·山西长治工伤鉴定去哪里做?
      山西长治工伤鉴定去哪里做?工伤鉴定是需要员工满足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之后即可申请,而且在申请之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需要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


·离婚孩子抚养权按什么条件判给
      离婚孩子抚养权按什么条件判给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