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拐卖儿童鉴定办出生证明的程序是什么?

非拐卖儿童鉴定办出生证明的程序是什么?1、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指定的补办出生证明的医院进行咨询是否有指定鉴定机构,有的话要去指定鉴定机构做司法亲子鉴定,没有的话就去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鉴定机构做司法亲子鉴定。2、补办出生证明一定是要做司法亲子鉴定,而不是个人亲子鉴定。凭借司法鉴定报告书和医院规定的其他材料进行出生证补办3、请记住医院是不能进行亲子鉴定的,没有司法鉴定许可证是不能进行亲子鉴定的。也只有正规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司法亲子鉴定:可以用于上户口、移民、入学、打官司、办理出生证等司法用途。二、以下情况,需要在上户口前做亲子鉴定:1、无出生证。因种种原因,孩子没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没有在医院出生,因而没有规范的出生证,上户口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或已有出生证,但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亲子鉴定证明。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亲子鉴定报告书证明。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一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需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要做亲子鉴定。4、弃儿回家上户。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转到亲生父母名下,需要做亲子鉴定。5、部门特殊规定,因某些部门在招工、招干时,因怕其他行业人员进入特殊行业,在招工招干时需要本行业父母和孩子做亲子关系证明。如郑州铁路系统招工就需要亲子鉴定证明。6、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对于非拐卖儿童的出生证明,必须在证明其出生的情况下才可以合法的办理,但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程序可以在进行司法鉴定时向司法机关咨询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的认定有异议的,还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合法的申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犯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严重吗?
      犯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严重吗?犯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可能严重,也有可能并不严重,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使用伪造......


·一、出租人强制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强制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


·《民事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是什么
      《民事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是什么我国的大三诉讼各自有各自的证据规则,进行不同的诉讼就要按照相应的规则来收集证据、然后进行质证。那么我国关于......


·商标续展还需营业执照吗?
      商标续展还需营业执照吗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过期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过期如何赔偿?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是劳动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原告朱祥林超过规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是不再适用工伤认定......


·云南盗窃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云南盗窃罪立案标准,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3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10万元,属于数额......


·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有什么区别?
      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有什么区别?我国法律严格规定的相应的权利划分范围与权力相对人,很多时候因为对法律知识的混淆,出现了类似像无权代理、无权处......


·既是工伤又是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一、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


·民事诉讼中对私自收集的证据的认定
      《证据规则》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于涵盖了包括录音、录像等......


·一、需要签订买卖不破租赁新合约吗?
      一、需要签订买卖不破租赁新合约吗?不需要,按照原租赁合同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