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试用期是如何确定的,试用期过长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时,一般都会遇到有关试用期问题。那么,劳动者在刚入职后,他的试用期是如何确定的呢?对于这个问题,虽然用人单位一般在面试的时候就告知了劳动者,但这仍难免会出现劳动者在入职后试用期发生变动的情况。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试用期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的上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试用期过长应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这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如果试用期还未实际履行的,则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避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付诸实践,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如果该违法试用期的约定已经实际履行,则应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如果单位违反规定,试用期走过了劳动法规定,单位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是如何确定的?此时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确定。但法律中并没有强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换言之,此时也是可以不约定试用期的。当然,要是单位延长试用期期限的话,那么就会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安全生产两高司法解释有哪些?
      安全生产两高司法解释有哪些?主要有《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明确说明了安全生产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


·套用国家资金怎么处理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涉嫌诈骗罪,会以诈骗罪进行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手房贷款大概需要多久批
      二手房贷款大概需要多久批二手房贷款一般在25到30个工作日可以办完。二手房贷款办理时间如下:1.买卖双方贷款合同,一般花费1个工作日;2.签订......


·私生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私生孩子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


·酌定不起诉故意伤害不服怎么办
      酌定不起诉故意伤害不服怎么办?1、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181条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


·当事人申请执行后多久才执行?
      当事人申请执行后多久才执行?在债务纠纷案件中,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就应该执行法院的判决,偿还债务。可是有时候,被告拒绝服从法院判决,这时债权......


·交通肇事逃逸可以缓刑吗?
      交通肇事逃逸可以缓刑吗?肇事后逃逸的不宜适用缓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态,因而不具有......


·刑诉法里的近亲属都指哪些人
      在三大诉讼中,其实都是有关于近亲属的规定的,但由于诉讼情况不一样,也就导致在不同诉讼案件里面关于近亲属的规定范围不同。那在刑诉法里的近亲属主......


·中午饭时间得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中午饭时间得病死亡算不算工伤一、中午饭时间得病死亡算不算工伤算工伤1.如果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根据新公司法股东提起权利有哪些?
      股东是企业投资入股的人,并且会有一定的股份,是董事会的一员,股份越大,权力越大。但是在新公司法出台后,对股东的权利又作出了新的解释,其实,不......


·二手房买卖网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二手房买卖双方无法面对面交流或者其他种种原因,从而导致了买卖双方会在网络上直接签订合同,关于二手房买卖网签合同的一些其他知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