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了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离婚了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怎么办?应该由有偿还能力的一方先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夫妻个人债务的一般由夫妻个人承担清偿责任,而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就由夫妻共同偿还。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对于债权人来讲,债权人也不会因为对方离婚了没有偿还能力就不要这笔债合法债务了。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不代表对方也没有偿还能力,再说债权人本来就能跟双方其中任何一个人索要债务。有没有偿还能力也不是单凭一面之词的,到时候都能申请法院调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犯罪嫌疑人涉嫌盗墓至少判几年
      犯罪嫌疑人涉嫌盗墓至少判几年?盗墓这种行为至少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是信息化的今天人民所关注的要点之一,政府信息公开指的是政府机构或受政府委托的组织......


·破产申请书应写明什么内容
      破产申请书应写明什么内容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条第1款、第2款规定,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刑事诉讼法拘留时间折抵刑期么
      刑事诉讼法拘留时间折抵刑期么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证据是指以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


·劳动者签订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签订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赠与合同约定不可撤销怎么办?
      赠与合同约定不可撤销怎么办?一、赠与合同约定不可撤销怎么办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


·公司法人签字样本是什么?
      公司法人签字样本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行业的兴起,各种新兴公司建立,就业岗位也在不断增加,在此过程中,公司法人的工......


·医院等级分类根据哪些因素确定
      医院等级分类根据哪些因素确定一、医院等级分类根据哪些因素确定?(1)医院的规模,包括床位设置、建筑、人员配备、科室设置等四方面的要求和指标;......


·在我国劳动合同到期还需要辞职吗
      生活中很多事情在处理的时候,本人一定要学会灵活变通,尤其是在处理劳动关系的时候。和谐的劳动关系更多在于员工自己,可能同样的在劳动关系中,有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