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二、再婚的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需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需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4、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现在已经取消了结婚的9元工本费,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 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离婚再登记结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又与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种是与之前的配偶,也就是我们说的前夫或者前妻再次登记结婚。不要以为在后一种情况下,男女只要双方合意之后重新同居生活在一起就行,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再婚(复婚)登记手续,那么也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对待处理,这一种关系下为对双方当事人带来一定的风险,因而需要甚至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小编建议,如果男女均已符合登记结婚的条件,双方也一致同意缔结婚姻关系的话,还是尽快去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彼此属于合法夫妻关系,那么各自的利益也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当事人不作为犯罪有过失吗?
      不作为犯罪有过失吗?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有作为义务,但是没有实施,因此造成了危害结果。而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因为过于自信或者疏忽大意而进行的犯罪......


·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


·女方单方面起诉离婚怎么离婚证领到手
      女方单方面起诉离婚怎么离婚证领到手(一)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的适当的处理的......


·环境行政诉讼复议前置规定是什么?
      环境行政诉讼复议前置规定是什么?一、环境行政诉讼复议前置规定是什么?环境行政诉讼复议前置规定是涉及到环境方面的行政诉讼,首先是需要提起行政......


·公司提前三十天辞退员工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公司提前三十天辞退员工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


·非法集资关的监狱是什么样的?
      由于非法集资是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而实施的经济诈骗行为,且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故而相关法律对非法集资的量刑规定是比较严格的。在确定某个人......


·孕中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孕中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胎儿(即遗腹子),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他的妻子正怀孕的尚未出百生的子女。?《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


·企业法和公司法之间有什么区别?
      我们经常把企业和公司混为一体,从字面意思觉得都差不多,其实他们之前不管是从概念上,模式上还是从范围上都是不一样的。其中企业的这个概念的范围实......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中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LeaseContract)是指出租......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的董事长,虽然公司的董事长从表面上来看属于公司的最高管理者,但其实多......


·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两者区别在什么地方?
      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两者区别在什么地方?两者责任主体不同。停工留薪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责任主体是用人企业,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