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能申请法院延长证人出庭作证吗

能申请法院延长证人出庭作证吗?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时间,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并须要得到法院的认可,法院应当制作协商举证期限笔录,但协商的举证期限不宜过长,主审法官应当考虑3个月的办案期限,最好限制在30日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举证期限协商不成,那么,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间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内。二、哪些人不能做为证人?1、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案件真实情况的陈述,因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项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证人。2、诉讼代理人与证人的地位是冲突的,因此诉讼代理人不能在一个案件中既做代理人又作证人。3、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参与民事诉讼的检察人员如果在自己参与的案件中作为证人就可能影响审判的公正性,因此这些人不能在案件中作为证人。事实上,在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证人出庭作证时间的时候,必须要确认证人是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内出庭作证的,不然,如果人民法院同意了延长出庭作证的时间,但到时候证人又不肯出庭作证的话,事情就比较麻烦了。毕竟证人出庭作证也是有一定风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因为疫情不上班工资怎么算 一、因为疫情不上班工资怎么算?
      因为疫情不上班工资怎么算一、因为疫情不上班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


·如果超出仲裁申请裁决怎么办?
      超出仲裁申请裁决怎么办?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仲裁超裁,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另外,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我国对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都是排斥的,通过立法来规制这两者在市场中对经济发展的阻碍。反垄断政府会利用其职能规制市......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怎么申报工伤?
      现代企业中,员工工作期间总是难免会有受伤的,不管是因为交通意外还是工作时不慎致伤的,都能申报工伤赔偿。但是员工中有些与单位签了劳动合同,有些......


·大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大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大米是由稻谷经过多道工序后加工制作二成的粮食成品。是我国主要的粮食产品,也是大部分国人餐桌上的主食。我们会吃大米,那......


·赞助合同的模板是什么?
      赞助合同的模板是什么?合同作为合作双方合作的重要环节是必不可少的,合同一方面维护了双方的权利,也规定了彼此的职责,是合作的保障。赞助合同的......


·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不懂法律知识的人第一次看见这两个权利名称确实会有很大的困扰,虽然两者都属于抗辩权的一种,但是实际上两种......


·究竟司法鉴定必须听证吗
      很多人在处理案件纠纷时会遇到需要司法鉴定的情况,司法鉴定有利于更好的处理相关案件,帮助您抓住案件的重点,做到有的放矢。我们需要找到有资格鉴定......


·女职工在经期能够享受到哪些劳动保护
      女职工在经期能够享受到哪些劳动保护女职工的生理结构与男职工是有很大差异的,因而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中才会加强对女职工的保护,......


·离婚第二次起诉时间是多久
      离婚第二次起诉时间是多久在提出诉讼申请离婚的过程中,很多时候可能因为证据不充分,起诉离婚的理由不成立等原因,第一次提出离婚没有成功。这个时候......


·申请国家赔偿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伤的处理中常常会出现赔偿金要不下来的情况,这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很大的阻碍同时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那么,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强制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