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诉讼时效届满法院受理吗?

诉讼时效届满法院受理吗?会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被告)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一般来说,由于超过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但是法院仍然会受理的,只要你可以说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就可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如果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情况的,会驳回诉讼请求。二、法律要件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三、特征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四、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在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后都是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国家为了更好的督促当事人行使自己的权益也是规定了诉讼时效,如果说超过了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也就不可以追究对方的责任,如果在计算诉讼时效的过程中有特殊情况也是可以申请时效中断和中止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私闯民宅罪致人伤残会怎么判刑?
      私闯民宅罪致人伤残会怎么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离婚协议之孩子抚养权应该要如何写?
      离婚协议之孩子抚养权应该要如何写?一、离婚协议之孩子抚养权应该要如何写?孩子抚养权协议立约人: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


·专利法第36条是关于什么的规定?
      专利法第36条是关于什么的规定?《专利法》第三十六条是关于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专利法》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


·处理案外人诉前财产保全异议提出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处理案外人诉前财产保全异议提出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法院受理案外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


·注销他项权利证需要哪些材料
      注销他项权利证需要哪些材料一、注销他项权利证需要哪些材料?(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他项权利证;(4)银行还款证明;(5)......


·校园撞伤侵权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校园撞伤侵权责任认定是怎样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1199-1201条:第1199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又称犯罪客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在表现。犯罪客观方面具有如下特征:1、客观性。犯罪活动是人的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


·肇事逃逸之后的赔偿多少钱?
      肇事逃逸之后的赔偿多少钱?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


·股权转让税收未交还能转吗?
      股权转让税收未交还能转吗?一、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1)出售股权;......


·醉驾行为属于酒驾中比较严重的,在属于严重交通违章的同时,也触
      醉驾行为属于酒驾中比较严重的,在属于严重交通违章的同时,也触犯了《刑法》。根据规定,此时构成的是危险驾驶罪,也就是说出了要对驾驶人员做出交通......


·警方拘留人的时间标准是什么?
      警方拘留人的时间标准是什么?一、警方拘留人的时间标准是什么?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