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商标无效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一)事由不同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的商标权无效事由可分为三类:第一,欠缺注册的绝对条件,即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商标法》第10条)、必须具备显著特征(《商标法》第11条)、立体商标不得使用功能性标志(《商标法》第12条)、不得以欺骗手段(《商标法》第41条第一款);第二,侵害在先权利,即侵犯他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权(《商标法》第28条)及其他在先民事权利(《商标法》第31条);第三,注册人违反诚实工商业习惯,包括侵害驰名商标权益(《商标法》第13条)、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擅自以自己名义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商标法》第15条)、不当使用地理标志误导公众(《商标法》第16条)、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商标法》第31条)、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法》第41条第一款)。(二)时限不同有撤销事由发生即可申请撤销商标权,因撤销事由发生的不确定性,对申请撤销无法设定时限。依照《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权无效宣告的时限分为两种情形:第一,没有时限。对于欠缺商标注册绝对条件的,商标局依职权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宣告该商标无效不受时间的限制;对于恶意侵犯驰名商标权益获得注册的商标,驰名商标所有人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也不受时间的限制。前者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后者体现了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和对恶意行为的严惩。第二,五年。由于民事权利的意思自治性,只有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才能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商标局不得以保护在先权利为由,依职权宣告。而且,在先权利只是一种私权,给予法律保护的同时必须考虑社会关系及市场秩序的稳定性等公益因素。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建立了市场信誉,如果宣告该商标无效,会破坏现存的经济关系。因此,在先权利人的无效宣告请求权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大多数国家规定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起,我国《商标法》第41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亦同。(三)法律后果不同可撤销事由发生在商标权取得之后,被撤销的商标权自撤销后失效。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0条的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无效事由存在于商标权取得之时,被宣告无效的商标权自始无效。虽然商标无效和撤销的最终法律后果都是失去商标权,但在法律意义上两者是绝对不一样的。像是商标在到期以后,如果不办理续展的话也会被撤销,但是大多数被宣告无效的商标,要么就是因为涉及侵权,要么就是因为违反了国家法律制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单位辞退兼职人员有补偿吗
单位辞退兼职人员有补偿吗?1、单位辞退兼职人员是没有补偿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
·违章停车怎么处罚,要扣多少分
违章停车怎么处罚,要扣多少分违章停车的,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并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驶离的,处罚20到200元......
·工程质保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工程质量问题受到多方面的关注,如果工程质量不过关,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概率就非常高。所以工程完工之后应有一定的质保......
·民警到现场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民警到现场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受理、登记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
·一、老婆出轨离婚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老婆出轨离婚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对方出轨离婚赔偿标准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
·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一、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一)继续履行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
·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规定
现如今,随着科技与网络越来越快速的发展,个人信息遭到泄露的事件也频频发生。我国规定了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但如果情节比较轻......
·试用期可是随时辞职走人吗?
试用期可是随时辞职走人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
·随着我国把醉驾入刑以后,生活当中很多司机都是存在一丝丝侥幸的
随着我国把醉驾入刑以后,生活当中很多司机都是存在一丝丝侥幸的心理,有些时候认为自己可能喝一两口酒,并达不到酒驾或者是醉驾的标准。我国交警部门......
·非法拘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