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有哪些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既遂形态分为哪几种犯罪既遂形态主要存在以下四种类型:1、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在结果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后,只有导致了该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法定结果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该犯罪结果的,不构成犯罪既遂。2、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3、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定的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在危险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后,只有导致了该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法定危险状态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导致该法定的危险状态的,不构成犯罪既遂。4、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存在既遂形态与预备形态及预备阶段的中止形态之别。就处罚原则上来看,一般对犯罪未遂的处罚都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这点上来说,如果可以认定犯罪分子成立未遂犯的话,自然对起也是比较有利的。而作为犯罪分子的辩护律师,在提供辩护帮助的时候,也可以从这方面入手提供辩护,争取让犯罪分子从宽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盗窃罪时效是多久,盗窃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盗窃罪虽然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但是犯罪分子构成盗窃罪后,由于某些原因没有被处罚,那么他的犯罪行为在经过了一定的时效之后,就不会再被追究刑事......


·合同违约未约定赔偿数额怎么办?
      合同违约未约定赔偿数额怎么办?一、合同违约未约定赔偿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一般来说,应当约定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其实您是想问,如何追讨没有写借条的到期不还债务?在中国,同学之间、朋友之间、亲戚之间借款,通常因......


·被拆迁人的权利
      (1)拆迁许可证的知情权:即拆迁许可证颁发后,拆迁人应就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政策向被拆迁人进......


·河南诈骗罪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
      河南诈骗罪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一、河南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河南诈骗罪量刑标准如下: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借条超过二十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借条超过二十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借条超过二十年是超过诉讼时效,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借条的诉讼时效最长可以达到20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


·提起行政诉讼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提起行政诉讼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吗?行政诉讼中一般是不能要求赔偿违约金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


·自己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自己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双方结婚后由父母出资所购买的房屋,属不属于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是什么情况。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买房子的......


·夫妻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有债务是否需承担?
      夫妻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有债务是否需承担?一、夫妻结婚后,如果一方不知另一方有债务,是否应承担?是否应承担取决于这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几种情形
      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几种情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与三期妇女的,但是以下的情形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