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请求合伙企业解散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请求合伙企业解散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一、请求合伙企业解散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
  
  民族: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对上诉人________
  
  不服_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份。
  
  注: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应着重陈述对上诉书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列据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二、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的具体流程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一)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二)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三)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四)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主要是我们并不清楚,在合伙企业解散的过程当中,原告跟被告当事人之间具体是因为什么事情引发的纠纷,所以只能大概的介绍一下答辩状的结构写法。合伙企业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流程依法解散的话,一般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都有什么内容?
      如果对于我们国家的相关工作人员,当他们因为某些个人案件,而被国家赔偿的情况发生时,那么他们可能会通过检察院的相关举措来进行维权,所以我们来了......


·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判决中无效、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您知道什么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吗?您知道为什么这些婚姻是无效的、可撤销的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无效......


·五万以上行贿需判刑多长时间
      一、五万以上行贿需判刑多长时间?5万以上行贿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一、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第一种形式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


·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有哪些一、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有哪些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是否有效不能单独一方去抵押,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才能办理抵押.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共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诉讼离婚精神损失赔多少
      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要是夫妻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造成夫妻最终离婚的话,那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使纳税人能够合法交税,避免重复纳税的重要政策,对于纳税方来说,税额也是一笔不小......


·一、婚姻法重婚罪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婚姻法重婚罪的鉴定标准是什么?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鉴定重婚的主要标准有:(1)......


·涉嫌故意伤害加抢劫罪可能判缓刑吗
      涉嫌故意伤害加抢劫罪可能判缓刑吗一、涉嫌故意伤害加抢劫罪可能判缓刑吗?涉嫌故意伤害加抢劫罪基本是不会判缓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高空坠物损伤车辆有谁赔偿?
      高空坠物损伤车辆有谁赔偿?由该小区楼栋的所有人承担连坐责任,进行赔偿。2010年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