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有什么责任?

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有什么责任?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要对子女进行相关的抚养。并且承担其监护人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二、离婚后不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权利义务未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一定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具体费用由双方来进行实际协商的结果来进行判断。拥有探望权,可以对孩子进行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抚养权是对子女的照顾,要进行全权负责的一方。针对于抚养的一方,需要将子女进行照顾好并且教育子女、看顾子女。但是父母关系不应没有抚养权儿进行解除,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是作为子女的相关监护人进行存在,在一些实际情况之中也可以对子女进行照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法总则第35条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35条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第35条的规定是什么?第三十五......


·行政诉讼中申请回避的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中申请回避的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哪些建筑工程涉及金额大,决定了建筑工程的结算方式特殊,为了避免企业出现不必要的损失,规范建筑行业的结算环节,同......


·公安机关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合法?
      公安机关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合法?公安机关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是合法,公安机关实施刑事强制措施的五种类型1、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是多少没有具体的规定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是多少没有具体的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一、离婚家暴的赔偿是多少?
      一、离婚家暴的赔偿是多少?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


·意定监护公证要多久才能出具公证书
      意定监护公证要多久才能出具公证书?公证是15天以内领取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


·新刑法抢夺多少钱构成犯罪
      一、新刑法抢夺多少钱构成犯罪《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活动,方便商品房交易,......


·水陆联运货物运单
      经由站名及线名:     国家计划    号货物  准于 月 日搬入     承运人→起运站港→到达站港→收货人   运单(  )字第  号......


·幼儿园教师劳动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
      拥有正式编制的教师的劳动关系是区别于社会生活当中普通的劳动关系的,因为教师属于国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情况,应该是按照人事关系进行调动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