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逃避夫妻债务才是合法的

如何逃避夫妻债务才是合法的?可以提前约定婚内债务协议,这样是避免夫妻债务的合法有效方法,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有效,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但需要注意的是,该债务承担约定只对夫妻内部有效,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因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夫妻恶意串通逃避债务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千零五十六条,法院可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控制性措施,夫妻双方再通过协议分割、析产诉讼或申请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方式,确认被执行人享有的财产份额以供执行。三、婚内个人债务的范围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7、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8、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9、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10、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逃避夫妻债务提前预防夫妻债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可以说在没有关内约定的情况下,对于已经形成的夫妻债务,自己想方设法的试图逃避的这种做法,债权人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甚至于让法院采取强制性的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债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定罪?
      现在有的人离婚都是有预谋的了,为了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获得更多的财产,在婚内就开始背着对方转移财产,这样的行为极大的损害到了配偶的利益,于是有的......


·置换的房屋与征收方当初许诺的房屋不相符合,怎么办?
      一、置换的房屋与征收方当初许诺的房屋不相符合,怎么办?  遇到置换的房屋与征收方当初许诺的房屋不相符合的情况,被征收人可以根据民法典要求相对方......


·房屋损害赔偿有哪些类型?
      房屋损害赔偿有哪些类型?一、房屋损害赔偿有哪些类型?(1)因工程施工不慎使邻近建筑物受损,造成邻近房地产价值减损的。(2)因新建建筑物影响了......


·宁波市农村拆迁赔偿规定是什么
      宁波市农村拆迁赔偿规定是什么老家土地被征收的情况在当前社会十分非常常见的,城市为了发展征用了老旧的土地进行重新建设,虽说是会给予高于原有价......


·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面一般都是由男方买房的,因此现在也有很多男性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了房产。那实践中,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是很多离......


·盗窃民事诉讼执行方式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盗窃是常见的财产性犯罪,在一些治安不太好的地方,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发生盗窃案后,受害人应该及时报案,这种属于刑事犯罪,法院最终会......


·缓刑一般判几年
      看具体情况定,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


·女方什么情况属于骗婚
      根据法律规定,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骗婚的实质是以结婚为诱饵,诈取对方的财物。这里面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


·离婚协议书上能不写小孩抚养权吗?
      离婚协议书上能不写小孩抚养权吗?1、离婚协议最主要内容为:是否离婚,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把以上三大问题解决了,在离婚协议上约定......


·事实收养怎么认定
      事实收养怎么认定一、事实收养怎么认定首先,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


·摩托车撞电动车怎么划分事故责任?
      摩托车撞电动车怎么划分事故责任?现在很多城市的交通道路上非机动车也是占据了一定的比例的,电动车是很多暂时没有购买车的上班族的选择,因为路况的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