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被辞退员工可领失业金吗?

一、被辞退员工可领失业金吗?
  
  可以申领失业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有关辞退员工的失业金领取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失业金资格的认定上,应当提交个人的相关资料,并由社保部门来进行审查,只要在审查通过后,才可以合法的领取失业金,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诉讼请求的构成要件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现实生活中,法院每天都要受理非常多的案件,有刑事类案件,民事类案件,这些都是当事人起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院的审判,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


·高管五年劳动合同模板:
      高管五年劳动合同模板:甲方(聘用单位)名称:住所:乙方(员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医疗过错时效是多久
      医疗过错时效是多久一、医疗事故诉讼时效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事故纠纷,如果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以合同违约(患者与医......


·法律规定质押率上限是多少?
      法律规定质押率上限是多少?一、质押率计算公式的含义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标准仓单市值的比率,质押率一般根据期货和现货的价差及价格波动幅度、趋势......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子女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子女一、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子女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


·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征收中是否应当获得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征收中是否应当获得补偿?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人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基于对土地的占有使......


·一、醉驾超过200会怎么样?
      一、醉驾超过200会怎么样?《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GB19522—2004):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


·分公司发放工资合同与谁签订?
      分公司发放工资合同与谁签订?分公司不能签订合同,必须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处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


·离婚官司一般在哪里打 军人离婚哪个法院管辖
      说到打官司,相信您都知道需要到法院进行。但由于我国的法院比较多,因此具体到个人的离婚案件时,可能就不知道应该去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了。实践中,如......


·杭州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怎么样的?
      买卖房子是我们生活中的大事,所以朋友们在买卖房屋之前一定要做好相关的了解,有备无患总是好的,特别是您去进行买卖房屋时一定要去了解相关的买卖流......


·职工工伤工资待遇怎么计算?
      受伤之后需要长时间治疗的职工可能最在意的还是因为工伤而耽误了工作就可能拿不到工资了,但其实国家已经考虑到这点并要求单位在职工工伤之后不仅要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