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重婚财产分割补偿是怎么样的?

一、重婚财产分割补偿是怎么样的?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因此,面对婚外情,除了做出努力挽回之外,还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重婚罪是违法,判断的关键是,在第二次婚姻时,前一次婚姻是否已经具备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实质要件。如是,则构成重婚罪;如不是,则不构成。在实践中,通常会遇到男女双方结婚时,有一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按新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应当认定婚姻关系无效。但是,如果结婚时虽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到后来,比如起诉离婚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并符合结婚全部实质要件,已经形成一种较稳定的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应视该婚姻有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另一方又跟他人结婚的,属于明知自己有配偶却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1、原来无效的婚姻,可以变成有效。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未达法定婚龄的,为无效婚姻”应理解为,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的,至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或起诉离婚时,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仍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应宣告为无效婚姻,双方婚姻关系自始无效。按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之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变成有效了。2、前一婚姻,男女双方已存在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3、有了前面的婚姻,有一方又与他人结婚的,属于事实婚姻形态的重婚行为。从理论上讲,要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重婚罪,就必须判断这种婚外与人同居的行为是否体现一种婚姻关系。最高院《批复》规定: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这就是说,刑法实际上在一定条件下承认了“事实婚”的存在,只是把这种“事实婚”该称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把它作为重婚行为的一种形式对待。重婚是犯罪,虽然会涉及到名誉,以及财产问题,没有关乎到人们的生命安全,但是法律规定了重婚属于犯罪,行为人可能因此遭受牢狱之灾,并且违背了人们的伦理道德,会被社会遗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关于借款合同怎么写有效?
      在我国关于借款合同怎么写有效?民间借贷合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利益的保障。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明确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当发生纠纷......


·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是什么?
      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是什么?国家为了国家社会的发展,以及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会对土地进行征收。不过,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的利益,会在征收之前和......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醉驾能监外执行吗?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醉驾能监外执行吗?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最长时间为6个月。在看守所执行。除非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否则不可以监......


·合肥房屋拆迁补偿与房屋征收暂行办法
      合肥房屋拆迁补偿与房屋征收暂行办法合肥房屋拆迁补偿与房屋征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房屋的集体经济......


·法律援助案件如何指派?
      法律援助案件如何指派?对于经济条件有限请不起律师的诉讼人员,或者是特殊案件的相关诉讼人,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即由政府所设立的......


·抚养费通常是在离婚之后
      抚养费通常是在离婚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实际需要支付给孩子的,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在我国相关法律中,除了有对抚养权......


·不动产网签备案后可否变更姓名
      不动产网签备案后可否变更姓名一、不动产网签备案后可否变更姓名房子在房产局备案了还能更名的,需要办理出房产证后,按照房产过户流程办理更名。......


·在我国划痕险一年可以报几次
      本质上各种各样的车险都是为了避免我们在意外事故当中造成的那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的。可实际上我们却发现生活中有人对于我国现在比较热门的划痕险的了......


·醉酒的人身上财物扒窃怎么办?
      醉酒的人身上财物扒窃怎么办?构成的是盗窃罪,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


·故意伤害从哪些辩护有效?
      一、故意伤害从哪些辩护有效?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