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协议的债务约定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里的债务协议有效吗夫妻债务分担协议内部有效,一般对第三人不产生效力从法律角度来讲,此协议只对你们有效,对第三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 释(二)第二十五条中“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 利”。也就说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对夫妻财产处理的,仅是夫妻内部分割,对外不能有效地对抗债权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债权人。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也是必须要做出处理的。这个时候,离婚夫妻可以先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不够的话,可以协商承担各自要偿还的债务份额。协商之后签订了相应的协议,这样的协议仅仅只是在离婚夫妻内部有效,对外是不能对债权人产生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审查立案材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查中,对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允许任意夸大或缩小,更不允许捕风捉影,无中生有。  ......


·诉前财产保全超过诉讼请求申请解除有哪些条件
      诉前财产保全超过诉讼请求申请解除有哪些条件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解封,只有以下的情况下,才可以由法院进行解封1、保全申......


·对付欠钱不还的无赖怎么办
      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一、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在疫情期间普通的劳动者是有权拒绝加班的,但如果工作是跟防疫相关的,类似于......


·女方的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的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


·信用卡诈骗一万判多少年
      社会对于信用卡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但是信用卡诈骗的不在少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别人的信息办理信用卡,用这些信用卡进行非法的诈骗。您对于这样的行......


·疫情如何推迟还信用卡?
      疫情如何推迟还信用卡?疫情推迟还信用卡可以通过询问相关的金融机构来领取申请表,然后填写这个申请表,再次的交给这个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进行审核,......


·从义务附随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的区别有哪些?1、产生的依据不同从给付义务产生自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而附随义务是依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于契约及法律所定......


·死亡抚恤金应该如何分配
      死亡抚恤金应该如何分配一、死亡抚恤金应该如何分配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


·小刘入职不到一年如何提出辞职?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创新创业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实施,越来越多的创业者义无反顾地投入市场大潮中,每天都有许多新的公司、企业成立,不仅给经......


·国家赔偿申请书样本
      当事人如果因为自己的权益被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侵犯,而想要申请国家赔偿的话,那么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即要书写一份国家赔偿申请书。但很多人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