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电信诈骗犯罪既遂问题如何认定?

电信诈骗犯罪既遂问题如何认定?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既遂未遂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失控说”,认为应以被害人是否失去对财物的控制为标准,失去控制的为既遂。二是“控制说”,认为应以行为人是否已经取得对被骗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标准,已实际控制的为既遂。三是“失控加控制说”,认为应以被害人是否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并且该财物是否已置于行为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为标准,被害人失去控制并且行为人实际控制的为既遂。在电信网络诈骗中,以“控制说”作为区分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更加合理,也即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标准,控制的是既遂,没有控制的,是未遂。而被害人是否失去对财物控制应作为犯罪是否成立的标准。也即被害人失去控制的,可以认定为诈骗罪成立,没有失去控制的,行为人不成立诈骗罪。二、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成立的时间标准共同犯罪要求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这里的犯罪行为既可以是正犯行为,也可以是帮助、教唆、组织等共犯行为。可以看出,除了继续犯以外,其他类型犯罪行为的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均要求在犯罪既遂之前。由于帮助行为是使正犯者的实行行为更为容易的行为,如果实行行为实行终了便不会有帮助犯的存在空间,另外,帮助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求其与犯罪既遂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否则也不能构成帮助犯。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二人以上对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存在事先通谋,不受上述时间节点的限制,即二人以上事先通谋,犯罪既遂后提供帮助的,也成立共同犯罪。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罪数问题2016《意见》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关联犯罪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解决了实践中的争议问题。(一)数罪并罚的特殊牵连犯使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构成数罪的,应当依法予以并罚。这一规定实际上将作为手段行为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目的行为诈骗罪并罚。这与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不符,属于特别规定,应重点记忆。且所有的电信诈骗关联犯罪中只有这一个数罪并罚,体现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二)择一重处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同时触犯下列罪名时,应择一重处罚:(1)扰乱无线电通讯挂历秩序罪;(2)招摇撞骗罪;(3)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4)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近几年中随着电信和网络的不断普及,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选择使用电信和网络进行交易,那么其中也不乏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了电信的隐蔽性对他人实施财物诈骗行为,当出现了财物诈骗行为后不仅会侵犯到其他公民的财产安全,同时也是会给社会大众的治安造成一定的危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购买和赔偿的时候汽车交强险怎么算 汽车的交强险是汽车强制购
      购买和赔偿的时候汽车交强险怎么算汽车的交强险是汽车强制购买的保险。在这方面人们一般都比较想了解关于汽车交强险购买和赔偿得时候是怎么计算的。......


·借条人名写的别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
      借条人名写的别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借条人名写的别名是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的,借条上的姓名要写身份证上载明的姓名,建议不要写别名。但是,现实中,......


·构成抽逃出资罪判多少年
      构成抽逃出资罪判多少年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


·扒窃罪立案金额是多少可以处理?
      扒窃罪立案金额是多少可以处理?扒窃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罚款是什么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
      罚款是什么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一、罚款是什么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罚款是交通违章等触犯了行政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是全部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是全部赔偿吗?交通事故医疗费不是全部赔偿,用除了医疗费用的话,因为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住院费用,全部可以要求赔偿。交通事故医药费......


·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吗?
      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吗?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


·一、遗产诉讼时效二年的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遗产诉讼时效二年的解释是怎么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


·新劳动法病假工资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新劳动法病假工资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


·拾到遗失物出租有权占有么?
      拾到遗失物出租有权占有么?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会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大部分人都会将捡到的物品及时归还失主。而有些人捡到东西后,自己留下来使用......


·夫妻个人债务具体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具体有哪些?下列情形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