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的内容及作用

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的内容及作用 一、什么是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是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建筑工程有以下几点基本属性:
  1、综合性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土力学、工程力学、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建筑经济等学科和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领域的知识以及电子计算机和力学测试等技术。因此,建筑工程是一门范围广阔的综合性学科。
  2、社会性
  建筑工程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所建造的工程设施反映出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面貌,因而建筑工程也就成为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之一。
  3、实践性建筑工程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因此影响建筑工程的因素必然众多且复杂,使得建筑工程对实践的依赖性很强。
  4、技术上、经济上和建筑艺术上的统一性建筑工程是为人类需要服务的,所以它必然是集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技术和文化艺术于一体的产物,是技术、经济和艺术统一的结果。
   二、建筑工程协议书内容
  1、双方单位的具体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2、工程概况,如工程名称,地点,工程的内容。
  3、承包的范围以及方式。
  4、工程的期限、验收、质量,安全。
  5、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由双方自愿约定,在约定内容合法的前提下签署后是具有其相应的法律效力的,签署的双方必须按照起内容承担自己的责任及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才能使建筑工程的项目得以顺利的开展,保障工程的质量以及进度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超过30天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超过30天怎么办?个人受伤之日起一年内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


·法律对单位犯罪定义是什么?
      社会上虽然出现犯罪行为的大多数是作为个体的公民作出的,但是也不能排除有的单位以其名义危害了社会的利益而引发了严重的犯罪情节,这也是法律将单位......


·私募基金可以出借
      私募基金可以出借一、私募基金可以出借吗私募基金不可以出借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运营中的“不得要点”1、不得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


·一、什么样的情况是重婚罪?
      一、什么样的情况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以下情况涉嫌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


·无偿赠送法律服务的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无偿赠送法律服务的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


·关于公民行贿构成犯罪吗?
      一、公民行贿构成犯罪吗?构成犯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按中国......


·云南征地 现场,征地冲突如何解决?
      云南征地现场,征地冲突如何解决?在2014年的云南征地现场发生人员伤亡事件,经过调查,这起事件是征地冲突引起的。云南征地现场的一幕幕血腥画面应......


·单方发函可否中止诉讼时效?
      单方发函可否中止诉讼时效?单方发函是可以中止诉讼时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


·民事诉讼调解时限是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调解时限是多长时间?1、一般法院调解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可以进行调解。如果经你们双方的同意,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作出调解。你们双方可......


·合同履行乙方不认可违约金怎么办?
      一、合同履行乙方不认可违约金怎么办?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会约定违约金,如果不认可违约金那么可以不用签订合同,既然签订了合同就要遵守支付相应的......


·高速路口掉头会扣分吗?
      高速路口掉头会扣分吗?在高速路口,如果未上高速和下高速,走错ETC车道倒车不会扣分。但涉及到高速逆向行驶是逆向行驶中情况较为严重的情形,机动车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