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法庭啥时间开庭?

一、交通事故法庭啥时间开庭?
  
  开庭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第161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149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4)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5)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
  
  (6)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从法院接收到诉讼材料到完成审理工作,这个过程不超过法定时限就合法,至于开庭的时间,这可能连人民检察院都没办法确定。而且法院也必须要给予被告充分的准备时间,所以,不可能在原告交了诉讼状以后就马上开庭的,这对被告不公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辽宁省征地补偿原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征地补偿原标准是什么?一、辽宁省征地补偿原标准是什么?辽宁省征地补偿原标准具体如下:(一)在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益事业和城......


·犯罪分子运毒犯罪未遂判几年?
      犯罪分子运毒犯罪未遂判几年?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应当根据运毒的实际情况而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


·可以。贷款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可以。贷款时需要提供的资料: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


·商标续展不予受理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商标续展不予受理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商标续展不予受理的情况应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针对商标局不予受理或不予续展的商标行政案件:对于在商标法......


·在我国如何写起诉离婚书
      民事纠纷审理的过程当中,肯定法院是要当事人提交诉讼状的。就包括起诉离婚的话,起诉离婚当然需要原告方提交离婚起诉书。但是估计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在......


·商标宣告无效怎么答辩?
      商标宣告无效怎么答辩?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后,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


·判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有案底吗?
      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有案底吗?被法院判决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就是已经被认定有罪,肯定是有案底的。缓刑一般都是由司法机关对被告人进行社区矫正。不......


·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效力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效力规定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根据我国最新颁发的《民法典》的规......


·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近几年,随着我国铁路运输高端技术的成功开发和推广应用,火车这种传统的运输方式现在又焕发出新的活力,快速、便捷、安......


·知识产权保护期限开始于什么时候?
      知识产权保护期限开始于什么时候?知识产权保护期限,是从授权公告日开始,到你缴纳年费的专利年度的最后一天,或者是你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合格之日。即使......


·对被羁押服役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关押?
      对被羁押服役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关押?一、对被羁押服役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关押?对被羁押服役的未成年人应当不予成年人关押在与一起,这是由《未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