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残疾赔偿金有城镇和农村之分吗?

残疾赔偿金有城镇和农村之分吗?残疾赔偿金=收入×年限×系数。收入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这个收入每个省每年都不同。这就是说,交通事故中的残疾赔偿金有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的区别。城镇居民则按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计算,农村居民则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二、残疾赔偿金的确定因素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综合上面所说的,残疾赔偿金一般就是属于应受害才受到了伤残才会给的金额,对于这份金额一般与受害者的收入有很大的关系,但一般也是会按城镇写农村的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提交合法的信息,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现行刑法对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现行刑法对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立案,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


·丧假规定多少天,丧假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生老病死是人间常态,没有人能控制。在面对家中有人去世的情况,在职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按照国家规定应享有的丧假,申请假期去处理逝世者的生后事。那......


·能用
      能用。外地社保转入回本地社保办理流程如下:(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就是我们的父母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就是我们的父母,那么爷爷奶奶是孩子法定监护人吗,依据相关的法律条例,只要是自己的父母不具备法定监护人的责......


·婚后父母给子女的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的父母为了子女在婚后能够过的好一点,就会拿钱给子女让其买一套住房。那么此时婚后父母给子女的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实践中,很多人对......


·年轻人涉嫌聚众斗殴能取保吗?
      年轻人血气方刚,发生冲突后,双方不甘心的话,可能会带一些人打架,这种聚众斗殴行为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如果情节严重,当事人会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逮......


·房屋公证费用多少钱?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或者子女继承房产的时候,当事人应该先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再持有公证书及其它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婚姻关系中如果存在涉外的因素
      婚姻关系中如果存在涉外的因素,那么此时往往会按照涉外婚姻关系进行处理,在这方面其实与国内婚姻的处理还是有一定的差异性。如果夫妻需要通过诉讼方......


·在我国社保与劳动关系吗?
      在我国社保与劳动关系吗?社会保险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即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


·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可以上诉吗?
      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可以上诉吗?不可以的,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因法院所作裁定并无当事人关于管辖权之意思介入,故此时应赋予当事人救济......


·给情人几十万能告诈骗吗?
      给情人几十万能告诈骗吗?给情人几十万不能告诈骗,对与任何自愿交付财产的行为不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