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员工主动离职怎么补偿金不发放?

员工主动离职怎么补偿金不发放?
  
  一、员工主动离职怎么补偿金不发放?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离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等情形主动离职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什么时候能提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从提出的时间要求来讲,有以下几种:
  
  1、不需要提前通知的即时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提前三天通知的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提前三十天通知的解除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如果劳动者一方想要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本条时劳动者应当注意,
  
  (1)劳动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离职申请,并且保留相关证据。
  
  (2)只要提前三十天提交申请,三十天期满后劳动者即可离职,不需要再征得单位的同意。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公司的员工主动提出离职那么公司是没有补偿金发放的,公司辞退了员工那么才有补偿金的发放,但是员工虽然主动离职,公司还是要按照之前的劳动合同给员工支付员工在对应时间内完成的工作的工资,如果公司没有发工资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财产包括哪些
      离婚财产包括哪些(1)工资、奖金。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


·债务转让需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让需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一、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给夫妻的一方和孩子在过户房产证时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给夫妻的一方和孩子在过户房产证时是否要上交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


·一、抚养费被法院强制执行多扣时间?
      一、抚养费被法院强制执行多扣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几年政府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项利国利民政策,其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农村集体......


·跟单托收和信用证的区别
      跟单托收和信用证的区别跟单托收和信用证的区别1、?跟单托收是指出口商发货后开立汇票并连同货运单据交托收行代为收款。2、根据交付单据条件的不同,......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


·破产清算求偿权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求偿权顺序是什么?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


·行政处罚的程序违法如何进行判决?
      行政处罚的程序违法如何进行判决?一、行政处罚的程序违法如何进行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


·民事诉讼可以上诉几次?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身边常常会发生很多的事情,通常很多事情都只有用法律的手须来解决,那当事人对于法院做出判决有服的话,应怎么样再次上诉呢,可以上......


·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分类是什么?
      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分类是什么?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分类主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