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了妻子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了妻子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法院判决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现实中,确实存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约定,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不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不过事后有可能出现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反悔的情况,就会在已经离了婚的情况下,再要求对方承担抚养义务,支付孩子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建议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实在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毕竟父母之间因为抚养的问题闹的太僵,对孩子日后的健康成长也不见得有利,出于对孩子的考虑,双方可以先冷静下来商量解决抚养费问题。尽量的减少对孩子造成的伤害,让孩子日后能够得以健康成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什么由于合同在生活当中的主体是各种各样的,所以在我国的合同法当中针对每一项合同都作出了相应的法律约束。我们就拿企业......


·追讨债务的方式有哪几种 追讨债务的手段如下:
      追讨债务的方式有哪几种追讨债务的手段如下:1、行政方式。“找市长不如找市场,但找市场千万不要忘了找市长”。我国政府机关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


·北京集团公司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北京集团公司成立条件包括哪些?一、在北京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包括哪些?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1.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


·买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随着房价的回归以及降税、降息等政策的影响,观望了一年的购房者都慢慢开始出手了。许多地方的楼市都迎来了一个小小的高潮。在买房前,还是应该小心谨......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损失颇多。受害人如果能注意一些细节上的问题,自己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大的保护,那到底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要注意......


·首付是指个人买房时第一次支付给开发商的金额
      首付是指个人买房时第一次支付给开发商的金额。首付金额有最低标准,一般根据个人承担能力,可以支付高于首付款规定的任何金额数,也可以全款购买。那......


·一、自书遗嘱里的所有财产指什么?
      一、自书遗嘱里的所有财产指什么?自书遗嘱里的所有财产一般是代指财产所有人在世期间通过各种合法方式获得的财产,自书遗嘱用本人所有财产概括是可以......


·一、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流程是什么?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


·按照法律规定用棍恐吓他人什么罪?
      按照法律规定用棍恐吓他人什么罪?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社会。对于各项违法犯罪实行严厉的打击。在法律的规定上对于各项法律的标准也在不断随着社会的......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