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申请商标续展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商标续展需要什么资料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2、具体说明(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称提出申请。(5)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二、商标续展注意事项有哪些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申请办理商标续展,其实也就是申请延长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通常情况下,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10年。但同时也规定在保护期限届满之前的12个月内,商标权利人就可以申请续展,续展申请一旦得到批准,那么在注册商标保护期限届满之后,还可以继续对注册商标保护十年的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1、《民法典》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


·接受劳务方管理义务、安全保障义务有哪些?
      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提供劳务者受害是由于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提醒等管理义务以及提供安全生产条件等保障义务而造成的,应当认定接受劳......


·夫妻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虽然男女结婚只有一种方式,但要是涉及到离婚的话,则具体的方式就包括了两种,也就是《婚姻法》中规定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自......


·一、遗嘱公证在外地办理有效吗?
      一、遗嘱公证在外地办理有效吗?遗嘱公证在外地办理是有效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


·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权是有效的吗?
      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权是有效的吗?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权是有效的;放弃继承的时间,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


·跨省起诉离婚怎么处理?
      跨省起诉离婚怎么处理??跨省起诉离婚怎么处理?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


·苏州社保补缴需要哪些资料?
      苏州社保补缴需要哪些资料?(一)单位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就......


·遇交警查酒驾调头跑了会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


·校园网贷严管细则是怎样的?
      校园网贷严管细则是怎样的?一、校园网贷随着P2P信贷行业的风生水起,网络贷款公司悄悄走进校园,开始抢滩大学校园。一句“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分公司能否自行进行招投标合同?
      分公司能否自行进行招投标合同?分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投标和签合同。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国分公司通常不具备独立......


·公司起诉泄密哪些证据才可以证明犯罪?
      公司起诉泄密哪些证据才可以证明犯罪?一、公司起诉泄密哪些证据才可以证明犯罪?《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十七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