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协议离婚的财产效力事由体现了哪些?

协议离婚的财产效力事由体现了哪些?按照,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协议的离婚一般在涉及到财产的问题上面应该要合法的进行分配,同时协议离婚也说明了双方是没有任何的纠纷所解除的婚姻关系,因此,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只要是符合条款就算是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想起诉离婚该找谁
      结婚离婚对于当事人来说都不是儿戏,都需要经过谨慎的考虑以后再做决定。尤其是结婚以后,婚姻生活本身就是平淡无奇的,在这一过程当中可能有各种各样......


·刑法上的遗忘物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上的遗忘物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法律上对于两个事情的规定有的时候会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甚至在普通老百姓的眼里,这两个规......


·销售假药10万元以下怎么判?
      销售假药10万元以下怎么判?销售假药10万元,涉嫌销售假药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符合缓刑条件就可以判缓刑。我国《刑法》第141条规......


·在校学生的监护人是否变成了学校?
      在校学生的监护人是否变成了学校?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监护责任还是监护人的,而不是转移到了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有对学生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2023年合同到期终止还是解除
      合同到期终止还是解除是终止。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合同和......


·醉驾两周后才做笔录,笔录应该怎么说
      醉驾两周后才做笔录,笔录应该怎么说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醉驾判决之前,在取保候审之后,检察院会传唤醉驾当事......


·天津劳动仲裁程序
      天津劳动仲裁程序劳动者为国家创造了无限的财富,可是,主旨在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法的法律漏洞依然存在。给许多劳动者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那......


·抓贩毒必须要抓现场吗?
      抓贩毒必须要抓现场吗?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主要是指犯罪的合意,只要上下线对该宗毒品买卖达到基本的意思一致(可以通......


·企业拆迁中征收方的拆迁招数有哪些?
      企业拆迁中征收方的拆迁招数有哪些?一、企业拆迁中征收方的拆迁招数有哪些?招数一:这是国家出台的政策,我们也没办法在企业拆迁过程中,被征......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一、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软件著作权在哪申请,登记流程
      软件著作权在哪申请,登记流程是怎样在我国,公民享受的民事权利中有一项叫软件著作权,可能很多人对这个权利很陌生,因为只有当你有进行软件开发的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