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一般是多少岁?

刑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一般是多少岁?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会被判处死刑【包括死缓】。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5、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行为人必须在具有完备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前提下,才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刑法上的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与通常意义上要求人们对自己行为负责任所必须具备的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是有本质区别的。如果行为人的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不是表现于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社会行为当中,就不具有刑法意义;也不属于刑法规定的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前提。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理解为,行为人具备认识自己行为在刑法上的性质意义、作用和后果,并依据这样的认识而自觉有效的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是刑事责任能力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确定的行为能力的本质所在。特别是基于各部门法律所调整的行为人权利义务性质及行为复杂程度的差别,法律判定行为人有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标准,即认识、判断和决定自己行为能力的性质及程度的划分标准,必然作出不同的规定来加以要求。这样就造成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行政行为能力的人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形。例如一个精神病人往往不是在所有行为下都是精神错乱的。刑法意义上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具体化还表现为:精神病人必须在病理性机制(如妄想、幻觉、思维障碍等精神症状)的直接影响下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能被视为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丧失或尚未完全丧失,而被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责任行为能力。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以及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主观状态,必须体现于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或者危害行为之中;他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与其所患精神病的症状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这就是中国《刑法》第18条中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实质含义所在。前述内容充分说明刑事责任能力是与道德责任能力、其他法律行为能力严格区别的,在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上,也有必要加上刑法的印记。从而表述为,刑事责任能力,就是行为人理解自己行为在刑法上的性质、意义和后果,并对自己行为加以控制和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综合上面所说的,承担刑事责任一般就是构成了犯罪的人,但对于此类人员我国也是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只有达到了法院规定的年龄才会负全部的刑事责任,所以,案件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这样才算是合理、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二手房可以贷款30年吗?
      一、二手房可以贷款30年吗?房龄是直接影响房贷年限的。我们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二手房的房龄,一般来说,购买房龄偏老的二手房获批的贷款年限都......


·最新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之前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虽然有对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修改,但就挪用公款罪而言,在量刑方面还是按照之前......


·合同履行的本质主要就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本质主要就是什么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就其实质来说......


·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处罚是什么
      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处罚是什么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后果是会被判处罚金以及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


·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的联系有吗?
      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的联系有吗?也是有的;诉讼标的应当是诉讼请求的一部分,但不是诉讼请求的全部.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


·承揽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承揽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您可能都知道,在工作中我们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来规定义务和报酬;在生活中我们会签购房合同、买车合同等一系列合同来保......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加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当今社会结婚风俗也越来越现代化,许多人在结婚中要求有房有车等条件,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已......


·肇事逃逸后不赔偿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后不赔偿怎么处罚?结合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并进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


·讨债技巧—混水摸鱼催款兵法
      战场上,常以伪装欺敌;商战中以假冒伪劣商品蒙骗消费者,他们也可能一时得呈,但终究要被消费者所唾弃。催款中不防用混水摸鱼催款法,设法把水搞混,让债......


·京山农村拆迁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京山农村拆迁补偿包括哪些项目?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


·商标侵权执行哪条法律规定?
      商标侵权执行哪条法律规定?商标侵权案件常用法条有商标法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明确对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和判决情况进行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