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有哪些?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有哪些?(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本职工作即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职务范围,属日常工作职责的范围,既不是指单位的业务范围,也不是指个人所学专业的范围。从事日常工作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的“本单位”包括:职工的人事隶属单位和临时工作单位(如借调人员从事工作的借调单位、专业人员的受聘单位等。)“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是指工作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安排承担的短期或临时的任务。单位如果安排特定人员参加本职工作以外的为特定目的而是定的研究开发任务时,应当签订协议,明确任务范围,并保存好有关证据,以免发明创造完成后,双方为该发明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而产生纠纷。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应当注意,退职、退休、调动工作后作出的发明创造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能构成职务发明创造。1)该发明创造必须是发明人设计人从原单位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2)该发明创造与发明人设计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联系。(二)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在实践中,很多发明创造的完成都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并非凡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就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发明创造的完成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谓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2、发明创造的完成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本单位是指发明人隶属单位、借调单位、聘请单位,如果主体在发明创造完成的过程中所利用的物质技术条件,与本单位无关系,则不认为是职务发明创造。3、发明创造的完成“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的物质技术条件。这里强调的是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在发明创造完成过程中的作用和比重。对这一点,专利法并没有详细规定。学术界认为: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如果这种利用对发明创造而言是必不可少的、起决定性作用的条件,则发明创造应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如果发明人或设计人仅少量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而且这种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的关系不大或者没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则该发明创造不认为是职务发明创造。应当注意的是,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才能人为该发明创造的完成“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资条件”,也才能认定为职务发明。其原因就在于,这种发明创造的完成同单位的物资帮助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没有这种物质帮助,该发明创造是不可能完成的。判断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不取决于发明创造是在单位内还是在单位外作出的,也不取决于是在工作时间还是在本工作时间外的业余时间做出的,只要属于执行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即便发明创造是在家里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也属于是职务发明创造。因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可以不受特定场所和上下班时间的限制。综合上面所说的,职务发明创造一般都不是属于劳动者个人的创造作品,但对于职务发明的创造一般都是有认定的条件因素,因此,我国也是专门给出了相关的条款,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到用人单位还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怎么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怎么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分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关键在于是否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两者的区别是: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
·偷税漏税处罚罚款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处罚罚款标准是什么?偷税漏税的处罚罚款标准,具体根据实际情节而定,如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
·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汽车不再是奢侈品遥
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汽车不再是奢侈品遥望不可及,有很多人都购买了汽车。车辆在路上行驶难免发生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由......
·孩子监护人如何申请禁止探视权?
探视权是父母双方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所具有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例如另一方对孩子不好,探望孩子的目的不纯......
·临时牌照逆向行驶过红绿灯怎么办?
临时牌照逆向行驶过红绿灯怎么办?临时牌照逆向行驶过红绿灯将会被扣除三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
·高温费能与工资一起发吗?
高温费能与工资一起发吗?防暑降温费应当并入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
·一、醉驾交警罚单没去交会有什么后果?
一、醉驾交警罚单没去交会有什么后果?首先是无法进行年检,这样证件就会失效,抓到了就相当于无证驾驶。再有就是逾期不交会产生滞纳金,也就是说,......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最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方,而房产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最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方,而房产是大部分家庭最重要的财产之一。关于房产分割方面的处理比较复杂,因为有些房产是婚前......
·一、工伤鉴定最新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工伤鉴定最新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劳动能力鉴定职......
·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合法吗?
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合法吗?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农村林地承包价格每亩多少合算
在农村林地承包价格每亩多少合算林地承包价格没有统一的规定,需要和发包方协商承包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