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债务人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还利息

债务人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还利息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4、利息在本金中扣掉的,利息就不能算本金了。比方张三借给李四100元,其中提前扣了10元,那么张三借给李四的本金就是90元。5、借款人可以提前还利息,提前还的话可以不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来还,而是根据借款的实际时间来算利息,也就是说借款人提前还钱是划算的。二、民间借贷约定利息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作出了调整。若是双方约定的借款年利率超过了36%的话,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是属于无效的约定。出借人主张支付这部分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而已经支付的,借款人主张返还,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重婚罪如何申请公诉?
      一、重婚罪如何申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公诉,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请看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


·夫妻感情不和是怎么认定的
      多夫妻在离婚之前都是从感情不和开始的,还有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最终导致离婚的。此时,需要对夫妻感情不和做出具体的认定才行,那到底夫妻感情不......


·软件著作权跨国保护地域限制有吗?
      软件著作权跨国保护地域限制有吗?这个是有地域限制性的,在我国的和其他国家的著作权的相应法律规定不同。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类,你提的问题涉及......


·房照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不同?
      房照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不同?我们知道,房照也就是房产证,是我们拥有自己房屋的一个重要凭证,同样土地使用证也是不可或缺的。买房子的人在房子交易......


·一、中国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中国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


·虚开增值税票罚金怎样计算?
      虚开增值税票罚金怎样计算?虚开增值税法金的计算需要根据当事人是否存在经营活动,也就是根据存在经营活动下导致的损失。一般情况下,虚开增值税发票犯......


·防卫过当的界限是在哪里
      要是在对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过程中,超过了必要的防卫限度,则此时很容易就演变为防卫过当。虽然正当防卫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但要是......


·中小企业的全职法律顾问有多重要
      中小企业的全职法律顾问有多重要一、成本比聘请公司内部法务低。中小企业一个普通职员的月薪大约在3000元至5000元之间,而具有一定的法律实践经验......


·离婚分财产对男人不公平吗?
      一、离婚分财产对男人不公平吗?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


·工伤赔偿期限是多长时间?
      工伤赔偿期限是多长时间?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


·上诉不加刑是什么意思?上诉不加刑的规定有哪些
      在刑事案件中,经常会听到说“上诉不加刑”,那么您知道上诉不加刑是什么意思吗?很显然,这是出现在上诉的时候的。那么我国关于上诉不加刑的规定又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