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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抚恤金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抚恤金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抚恤金是不可以转继承的,抚恤金并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抚恤金就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对于抚恤金该的分割,法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
  
  但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二、遗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
  
  三、法定继承的顺序是如何的?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中不存在有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四、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综上所述,抚恤金转继承的这种说法本来就是错误的,换句话说,如果逝者直系亲属已经去世,也没有结婚,那么其他类似于逝者已经成年的兄弟姐妹等这些是不能要求继承抚恤金的。对逝者负主要责任的侵权人也根本就不需要去支付一笔抚恤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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