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时效一般是多久?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时效一般是多久?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时效一般是多久?
  
  过失致人死亡罪,逃亡十年后,仍然在追诉期,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
  
  三、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素: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3、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虽然是过失但是对他人也是造成了伤害,那么只要条件要成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刑法责任,而对于立案的时效,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追诉期之内而进行立案的,那么同样是会受到处罚的,所以,不同的案件所追诉的期限就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最新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有那些?
      传销是一个让人觉得恐怖的词语,他让许多原本幸福的家庭在瞬间变得家破人亡。误进传销组织的都是中青年龄段的,这些都是社会发展的主流动力,传销对于......


·辞退员工有什么额外补偿公司员工被辞退
      辞退员工有什么额外补偿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和方式,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


·诉讼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由于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因此夫妻如果打算离婚的话,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行。而对于离婚,我国又规定了两种不同的方式......


·涉外结婚的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最新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征地补偿标准 2017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


·交通事故复核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复核程序是怎么样的?1、县(市、区)交警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


·随着现在社会生活质量的越来越高
      随着现在社会生活质量的越来越高,家家户户基本都有车,汽车数量也越来越庞大。导致每天道路上都会发生各种交通事故,如果交通事故比较小的话,交警可......


·法律上死刑缓期都是两年吗
      法律上死刑缓期都是两年吗不一定,缓刑是刑法的一种执行方式。一般刑期三年以下才适用缓刑,缓刑考验期一般和刑期相等或高于zd刑期,但最多不会超过5年......


·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方式有几种?
      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方式有几种?一、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方式有哪几种?(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


·山东省中止劳动合同工资规定是什么?
      山东省中止劳动合同工资规定是什么?山东省中止劳动合同工资规定是在劳动合同暂时停止的期间,工资暂时停发。根据《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的劳动关系中止......


·什么情况下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
      什么情况下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一、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的情形一方如果有正当理由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则应当解除居间合同,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