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驰名商标申请提交材料包括哪些(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二、申请驰名商标的受理程序1、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对案件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应予受理;对认为不属于该情形的,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2、对属于《中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案件,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省级工商局(再由省级工商局报送国家商标局);3、对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应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案件作出处理;4、对当事人要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其商标,且提供了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的案件,如果该案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工商局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但是,如果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了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按上述程序报请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认定。当事人提出申请驰名商标的申请,需要满足《商标法》第13条中规定的情形才行。若发现并不满足法定情形的,可以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作出相应的处理。而结合新《商标法》中的要求,认定驰名商标,需要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以及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等因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后妈是不是孩子的监护人?
      后妈是不是孩子的监护人?一、后妈是不是孩子的监护人?继母是否属于监护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继母可以成为监护人也就......


·一、无期徒刑假释是多少年?
      一、无期徒刑假释是多少年?无期徒刑假释是10年的时间。假释考验期限,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


·起诉
      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


·伤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伤情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个种类,目前大多数人在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形下,通过伤情司法鉴定能够在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下要求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同时,......


·有限公司股东义务在我国包括哪些?
      有限公司股东义务在我国包括哪些?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国家有权利,就意味着必须有义务因为权利和义务,它是一致的,继续要想有权利也需要承担相应的......


·工程转让以完工合同有效吗?
      工程转让以完工合同有效吗?一、工程转让以完工合同有效吗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是有效的。1、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一般别人欠钱少不还怎么办
      一般别人欠钱少不还怎么办一、一般别人欠钱少不还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


·诈骗罪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属于典型的财产犯罪,而实践中不管是定罪还是量刑处罚,这都需要充分考虑到诈骗所得的犯罪数额。而这就会影响到是否判缓刑的......


·遗产税条例草案的内容是什么?
      一、遗产税条例草案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从近年来遗产和赠与税的国际发展趋势看,......


·单方取消合同怎么处理?
      单方取消合同怎么处理?若提出解除合同一方符合法定情形,或者相对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者法院判决合同解除,那么自通知达到对方或者异议期结束或者判决生......


·离婚协议书债权分割是怎么分的?
      离婚协议书债权分割是怎么分的?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这里“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提法在立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